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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股份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5-11

证券代码:600596 证券简称:新安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7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年5月1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建德市江滨中路新安大厦1号3层本公司

会议室。(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24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159,158,749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22.55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吴建华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

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7人,董事周家海、独立董事严建苗因工作原因,

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姜永平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159,127,54999.9831,2000.0200

2、 议案名称: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159,127,54999.9831,2000.0200

3、 议案名称:2018年度报告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159,127,54999.9831,2000.0200

4、 议案名称: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159,127,54999.9831,2000.0200

5、 议案名称: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159,158,7491000000

6、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公司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159,127,54999.9831,2000.0200

7、 议案名称: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159,127,54999.9831,2000.0200

8、 议案名称:关于与传化集团关联交易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55,570,24999.9431,2000.0600

9、 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159,127,54999.9831,2000.0200

10、 议案名称:关于为新安小贷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155,737,49099.9831,2000.02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5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1,131,3791000000
6关于续聘公司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1,100,17997.2431,2002.7600
7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1,100,17997.2431,2002.7600
8关于与传化集团关联交易议案1,100,17997.2431,2002.7600
10关于为新安小贷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1,100,17997.2431,2002.7600

注:上述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已剔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管的票数。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对于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8,关联股东传化集团有限公司、吴建华先生、周家海先生、吴严明先生、徐永鑫先生已回避表决;议案10,关联股东姜永平先生已回避表决。

议案9、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此外,本次股东大会还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浙经律师事务所

律师:方怀宇、吴旻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律师认为: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5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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