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0年6月12日召开。会议以通讯方式表决,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广元中孚高精铝材有限公司在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申请的不超过3.25亿元融资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13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2020-049号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河南金丰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绿城支行申请的6,000万元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13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2020-050号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林州市林丰铝电有限责任公司在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林州支行申请的2,000万元融资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13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2020-051号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拟于2020年6月29日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13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2020-052号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