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兼总经理毛崴先生为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目的是支持公司的经营,补充公司流动性资金。本次提供的财务资助无需公司提供相应抵押或担保。该项财务资助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及市场化的原则,交易价格参考市场利率水平;在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执行了有关的回避表决制度,交易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经审议,同意《关于接受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毛崴先生财务资助的议案》。(以下无正文)
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李双燕、楼丹、师兆熙
2022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