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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溪股份:龙溪股份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9-03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FUJIAN LONGXI BEARING (GROUP) CO., LTD

二〇二一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 议 资 料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六日

目 录会议须知会议议程表决方法会议资料——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及报酬事项的议案 ……………………………… 6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一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 议 须 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会议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就股东大会的注意事项明确如下:

一、公司证券部门具体负责股东大会程序安排和会务工作。

二、董事会以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正常秩序和提高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职责。

三、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四、股东要求在股东大会上发言的,应在会议正式召开前1天向会务人员登记,会议根据登记情况安排股东发言。股东临时要求发言的应先举手示意,并经主持人同意后按照会议的安排进行。

五、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含授权代表)发言或提问。股东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3分钟。

六、股东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不再进行发言,股东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在会议表决程序结束后进场的股东其投票表决无效。在进入表决程序前退场的股东,如有委托的,按照有关委托代理的规定办理。股东大会表决程序结束后股东提交的表决票将视为无效。

八、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详见公司2021年8月2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龙溪股份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1-037))。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九、本次会议的所有议案均属于普通决议,须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十、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授权代表)、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一、本次会议由泰和泰(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1年9月16日

会 议 议 程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9月16日下午14:30开始现场会议地点:公司蓝田二厂区综合楼二楼会议室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晋辉先生现场会议议程:

一、 主持人介绍出席会议股东人数、代表股份数,出席会议的董事、监事和高管

人员情况,介绍到会的来宾。

二、 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三、 宣读并审议下列议案:

1、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及报酬事项的议案。

四、 股东及授权代表发言。

五、 宣读股东大会表决办法。

六、 通过监票人和计票人名单。

七、 与会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进行现场投票表决。

八、 计票人统计现场表决情况。

九、 监票人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十、 休会,统计网络投票表决结果。

十一、 复会,主持人宣布现场及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并宣读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十二、 律师宣读对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十三、 大会结束。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二一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方法

各位股东、股东授权代表:

现将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方法作如下说明,请各位股东在投票时注意。

一、现场投票表决方法

(一)本次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三)现场投票设计票组和监票组,计票组和监票组各由监事、股东代表及律师组成。

计票组负责统计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代表的股份数;统计清点票数,检查每张表决票是否符合规定要求;计算各表决议案的表决结果及所代表的股份数。

监票组负责核对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代表的股份数,对投票、计票过程的监督并宣布表决结果。

(四)现场投票表决注意事项:

1、议案表决票由本公司统一印制并发放,投票人在议案表决票所列“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只能选择一项,并在对应的“o”涂黑表示,否则无效。

2、不使用本次大会发放的表决票、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二、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详见公司2021年8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6日

会议资料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及报酬事项的议案各位股东、股东代表们:

依据相关法规及政策规定,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聘请年审会计师事务所需事先通过邀标比选确定中标单位,并经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后予以聘任。先前公司邀标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年审服务期限2年已满,因此公司根据本次邀标比选结果,拟改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已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原审计机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先沟通,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3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018人,其中44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0年度收入总额为187,578.73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63,126.3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73,610.92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274家上市公司2020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31,843.39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金融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85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截至2021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9亿元。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纪律处分 0 次。

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同一客户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1次;1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叶春,200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 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黄卉,201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詹秉英,中国注册会计师,1994年起从事审计工作,2007年开始在质量控制部从事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工作,具有证券服务业务20余年,无兼职。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叶春、签字注册会计师黄卉、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詹秉英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参照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公开招投标结果,经事务所确定最终的年度审计费用(审计范围涵盖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为83.50万元(包含审计服务应缴纳的所有税费和派遣审计人员实施现场审计所需的交通费、食宿费和出差补贴等相关费用)。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批准,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国性的会计、资产评估、财税和工程咨询等专业服务机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审计服务期间为2019年度和2020年度,各年度均向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本次变更审计机构,不存在2021年已委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再解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具体原因

依据相关法规及政策规定,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聘请年审会计师事务所需事先通过邀标比选确定中标单位,并经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后予以聘任。先前公司邀标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年审服务期限2年已满,因此,公司根据本次邀标比选结果,拟改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三)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原审计机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前沟通,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与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有关规定,做好沟通工作。截止目前,未出现可能导致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不能接受公司聘任的事项。 原审计机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勤勉尽责,公司对其辛勤工作和良好服务表示诚挚的感谢!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需履行的程序

本次改聘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同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已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执业资质、业务规模、人员信息、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诚信状况等信息资料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承接公司审计业务的资质、条件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要求。该议案已提交公司八届二次董事会决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请予以审议!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1年9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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