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证券事务代表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证券事务代表刘立立女士的辞职报告,刘立立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刘立立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刘立立女士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进行。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规定尽快聘任符合任职资格的相关人员担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
公司董事会对刘立立女士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以及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特此公告。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