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零二零年九月二十一日
目录
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北京用友融联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3
《公司章程修正案(三十一)》及修正后的《公司章程》 ...... 4
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大会须知
根据《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有关规定,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特制定大会须知如下,望出席股东大会全体人员遵守:
一、 本次股东大会设秘书处,具体负责大会有关程序方面的事宜。
二、 股东大会期间,全体出席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三、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依法享有发言权、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股东要求发言或就有关问题提出咨询时,应在会议开始后的15分钟内向大会秘书处登记,并填写《股东发言申请表》。股东大会秘书处将按股东登记时间先后,安排股东发言。
四、 股东发言时应首先报告其姓名和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为了保证会议的高效率,每位股东发言应简洁明了,发言内容应围绕本次股东大会的议题。
五、 本次股东大会共有2项议案,第2项议案为特别议案,须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秘书处二零二零年九月二十一日
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会议时间:2020年9月21日下午14:00会议地点:用友产业园(北京)中区8号楼E102会议室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文京会议议程:
一、 宣布到会股东和股东代表人数及代表股份数
二、 宣布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三、 审议会议议案
(一)审议《公司关于向北京用友融联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审议《公司章程修正案(三十一)》及修正后的《公司章程》。
四、 股东发言
五、 议案表决
(一)宣读表决规定
(二)指定股东监票人
(三)投票
(四)休会检票
六、 宣布表决结果及大会决议
七、 律师发表见证意见
会议议案一:
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北京用友融联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
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向北京用友融联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拟与用友数法金融服务(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数法公司”)同比例共同对北京用友融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联科技”)进行增资。数法公司拟以货币向融联科技增资人民币21,700万元,公司拟以货币向融联科技增资人民币9,300万元。增资完成前后,公司持有融联科技股权比例不发生变化,持有融联科技30%的股权。以上议案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0年9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向参股子公司北京用友融联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2)。关联股东北京用友科技有限公司、上海用友科技咨询有限公司、北京用友企业管理研究所有限公司、上海益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共青城优富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请审议。
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九月二十一日
会议议案二:
《公司章程修正案(三十一)》及修正后的《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中有关条款修订如下:
原条款: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504,411,923.00元。”“第十四条公司经营范围是:
零售图书;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因特网数据中心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呼叫中心业务、因特网接入服务业务、信息服务业务(不含固定网电话信息服务和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0年07月07日);互联网信息服务(不含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含电子公告服务)(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许可证有效期至2020年04月16日);电子计算机软件、硬件及外部设备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培训;销售打印纸和计算机耗材;物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数据库服务;销售电子计算机软硬件及外部设备;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出租办公用房。(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因特网数据中心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呼叫中心业务、因特网接入服务业务和信息服务业务(不含固定网电话信息服务和互联网信息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不含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含电子公告服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公司经营范围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二十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2,504,411,923股。”
“第二十一条 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2,504,411,923股。”
修订为: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248,721,271.00元。”
“第十四条公司经营范围是:
电子计算机软件、硬件及外部设备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培训;计算机系统集成;销售打印纸和计算机耗材;物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数据库服务;销售电子计算机软硬件及外部设备;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出租办公
用房;零售图书;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机房所在地为北京、南昌)、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北京、南昌)、信息服务业务(不含互联网信息服务)(全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5年06月18日);互联网信息服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机房所在地为北京、南昌)、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北京、南昌)、信息服务业务(不含互联网信息服务)(全国)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公司经营范围以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第二十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3,248,721,271股。”“第二十一条 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3,248,721,271股。”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公司章程(第三十一次修订)》。
请审议。
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零二零年九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