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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医疗:关于拟挂牌转让下属控股子公司永州潇湘慢性病医院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8

证券代码:600587 证券简称:新华医疗 编号:临2023-031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挂牌转让永州潇湘慢性病医院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华医疗”)拟通过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方式转让公司控股子公司新华医疗健康产业(湖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新华医疗”)持有的永州潇湘慢性病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州潇湘医院”)59.30%的股权。

? 本次挂牌尚无确定交易对象,暂不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本次交易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后续将履行国资管理单位评估结果备案和底价确认程序,根据底价的确认结果作为向产权交易中心申请公开挂牌转让永州潇湘医院59.30%股权的挂牌依据。

? 本次股权转让通过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方式进行,可能存在流拍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永州潇湘医院成立于2015年2月15日,其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北新华医疗持股593.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59.30%;自然人邓世华先生持股244.2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24.42%;自然人蒋峦英先生持股162.8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16.28%;永州潇湘医院的经营范围为专科医院服务。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以11票同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挂牌转让下属控股子公司永州潇湘慢性病医院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以公开挂牌方式转让永州潇湘医院59.30%的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湖北新华医疗不再持有永州潇湘医院的股权。本次出售资产暂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交易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湖北新华医疗此次出售永州潇湘医院59.30%的股权拟通过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的方式出售,截止目前,尚无确定交易对象。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永州潇湘慢性病医院有限公司

2.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4311003294375829

3.地址: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七里店街道菱角塘路北侧公寓楼1014

4.法定代表人:邓世华

5.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6.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7.营业期限:2015-02-15 至 无固定期限

8.经营范围:专科医院服务。(凭有关许可证从事专营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主要财务数据

永州潇湘医院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项 目2023年3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10,672,181.8510,561,563.63
负债总额735,136.42913,356.67
所有者权益9,937,045.439,648,206.96
2023年1-3月2022年度
营业收入2,235,323.459,392,078.56
净利润288,838.471,560,891.20

10.永州潇湘医院股权变动情况:

永州潇湘医院成立于2015年2月15日,注册资本1,000万元,其中湖北新华医疗认缴出资510.00万元,占注册资本51.00%;自然人邓世华先生认缴出资

210.00万元,占注册资本21.00%;自然人蒋峦英先生认缴出资140.00万元,占注册资本14.00%;自然人李文华先生认缴出资140.00万元,占注册资本14.00%。

2016年8月9日,自然人李文华先生将股权转让给湖北新华医疗、自然人邓世华先生、自然人蒋峦英先生,股权转让完成后,湖北新华医疗持股593.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59.30%;自然人邓世华先生持股244.2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24.42%;自然人蒋峦英先生持股162.8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16.28%。

永州潇湘医院产权清晰,不存在任何质押、担保或第三方权利,不存在冻结或其他限制股份转让的情形。

(二)交易标的的评估情况

北京坤元至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22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对永州潇湘医院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并于2023年3月31日出具《新华医疗健康产业(湖北)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涉及的永州潇湘慢性病医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京坤评报字[2023]0026号)。

本次资产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对永州潇湘医院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评估专业人员综合分析两种评估方法、评估结果及评估目的,认为收益法评估结果更能反映永州潇湘医院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因此以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的最终结论。截止评估基准日,永州潇湘医院股东全部权益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的评估结论为1,191.00万元,增值额为226.18万元,增值率为

23.44%。

(三)本次交易事项定价情况及合理性分析

1、交易标的和交易方式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公司子公司持有的永州潇湘医院59.30%的股权,本次交易标的资产将采用向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的方式出售,交易对方及最终交易价格以公开挂牌结果为准。

2、挂牌价格

截止目前,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对永州潇湘医院的审计评估工作已结束,公司后续将履行国资管理单位评估结果备案和底价确认程序,根据底价的确认结果作为向产权交易中心申请公开挂牌转让永州潇湘医院59.30%股权的挂牌依据。最终挂牌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市场情况以不低于上述价格申请挂牌。如未能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可以延期或在降低转让底价、变更受让条件后重新申请挂牌。

四、涉及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

本次挂牌尚无确定交易对象,暂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出售资产所得款项用于子公司的日常经营。

五、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出售股权的目的

公司综合考虑自身的发展战略,贯彻落实“调结构 强主业 提效益 防风险”工作指导方针和高质量发展总基调,聚焦主业,集中优势资源重点发展医疗器械、制药装备等板块的制造类产品。基于永州潇湘医院的经营情况及面临的风险,公司决定通过公开挂牌转让的方式出售湖北新华医疗持有的永州潇湘医院59.30%的股权。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根据国资管理单位的底价确认结果作为向产权交易中心申请公开挂牌转让标的资产的挂牌依据,公司本次股权转让交易成交价格以最后摘牌价格为准,本次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等影响以交易完成后的计算结果为准。公司将根据交易进展及时披露对公司业绩影响情况。

若本次挂牌转让完成,可以避免投资风险,提升公司效益,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提高资产运营效率;有利于公司优化资产结构,集中资源拓展主营业务,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公司不存在为永州潇湘医院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委托永州潇湘医院理财的情况,永州潇湘医院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

六、风险提示

本次股权转让通过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方式进行,可能存在流拍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新华医疗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新华医疗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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