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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晶科技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5

证券代码:600586 证券简称:金晶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0—008

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事务所情况

1、机构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1504室。大信在全国设有29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大信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以及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的事务所,具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胡咏华先生。截至2019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4134人,其中合伙人112人,注册会计师1178人,注册会计师较上年增加74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700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3、业务信息

2018年度业务收入13.01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1.3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42亿元。上市公司2018年报审计148家(含H股),收费总额1.76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及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行业,平均资产额99.44亿元。大信具有公司所在行业的审计业务经验。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为2亿元,能够覆盖因审

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2017-2019年度,受到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12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和行业自律处分。

(二)项目成员情况

1、项目组人员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钟本庆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具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自2007年从事注册会计师职业以来,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业务审计服务,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房帅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具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自2015年从事注册会计师职业以来,为多家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等证券业务提供审计服务,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质量控制复核人员

拟安排合伙人陈修俭担任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该复核人员拥有注册会计师资质,具有证券业务质量复核经验,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3、独立性和诚信情况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最近三年,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大信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审计费用120万元;同意续聘大信为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为用40万元。审计费用与上一年度一致。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过程中的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包括为评价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

状况等进行的具体工作和结论。

经过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报告审计机构。

(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包括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是否正当,相关审议程序的履行是否充分、恰当等。

1、我们通过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资历资质进行核查,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相关业务的处理上具有丰富的经验,该事务所执业人员有良好的执业素质和执业道德,对会计信息的审计结果能真实地反映企业的实际情况,此次续聘审计机构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有利于保障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七届二十一董事会审议。

2、公司 2019 年度聘请的审计机构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聘期间,给公司的日常帐务处理及内控管理提供了必要的帮助和支持, 公司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报告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报告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三)上市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3日

? 报备文件

(一)董事会决议

(二)独立董事的书面意见

(三)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说明文件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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