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七届十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12月7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召开七届十九次董事会的通知,会议于2019年12月10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8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刚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同意通过如下事项:
一、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做出如下修改:
原章程“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四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一人。”
现修改为:“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八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二分之一或以上成员为独立董事,设董事长一人。”
表决情况: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关于调整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组成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组成做出如下修改:
原审计委员会组成:召集人:路永军,成员:邓伟、王兵舰
现调整为:召集人:路永军,成员:孙明、王兵舰
表决情况: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上述详细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19-044号)。
特此公告
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