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Anhui Conch Cement Company Limited
董事会决议公告
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第八届第四次董事会会议于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一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其中,独立非执行董事杨棉之、梁达光、张云燕均以电话参加会议)。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有效。本次会议审议的各议案表决结果均为:有效表决票数8票,其中赞成票8票,占有效表决票数的100%;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本次会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截至二〇二〇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分别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未经审计之财务报告。 二、审议通过本公司二〇二〇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以及半年度业绩公告。
三、审议通过本公司《二〇二〇年上半年总经理工作报告》。
特此公告。
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