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海螺水泥第八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之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3-21

[2020]10号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交所上市规则”)和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相关规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须就上市公司相关事项的规范性发表独立意见。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就公司为关联方贷款提供担保、利润分配预案及续聘会计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贷款担保

公司于2020年3月20日提交第八届第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为国投印尼巴布亚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巴公司”)金额为3.5亿人民币的3年期银行贷款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的议案,属于关联交易。

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就上述贷款担保事宜发表意见如下:

该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拟发生的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其正常经营需要,理由充分、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对交易双方都是有益的,同意将为西巴公司提供担保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于2020年3月20日提交第八届第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2019年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35.93亿元人民币,本公司董事会建议就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期间之利润作如下分配: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规定,公司须按照当年实现税后利润的10%提取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

金累计提取额达到注册资本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鉴于本公司法定公积金已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50%,因此2019年度不再提取。

(2)按照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的总股本5,299,302,579股,建议派发末期股息每股人民币2元(含税),总额共计人民币1,059,861万元。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就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发表意见如下: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且充分考虑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以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需求,同意将本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续聘会计师

公司于2020年3月20日提交第八届第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建议2019年度股东大会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分别为本公司2020年度中国及国际财务审计师,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0年度的内控审计师的议案。

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就上述续聘会计师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经审查,公司本次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并且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非执行董事:杨棉之梁达光张云燕

2020年3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