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1年8月9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19日以电话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证券法》、《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表决通过了相关议案,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 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对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一致认为:
1、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2、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的实际情况。
3、在提出本意见之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21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对董事会编制的《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
监事会认为:公司关于2021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2021年上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关联董事在审议该议案时均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