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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电科技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8-21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0年8月9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监事王永先生以电话方式出席会议。监事会主席林桂凤女士主持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证券法》、《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表决通过了相关议案,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 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对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一致认为:

1、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本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之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20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对董事会编制的《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

监事会认为:公司关于2020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2020年上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公司2020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客观真实反映了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违法违规的情形。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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