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长电科技 证券代码:600584 编号:临2020-037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电科技”或“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0年6月30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1、2017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663号)核准,公司向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产业基金”)发行129,791,394股新股,购买其持有的苏州长电新科投资有限公司(简称“长电新科”)29.41%股权、苏州长电新朋投资有限公司(简称“长电新朋”)
22.73%股权;公司向芯电半导体(上海)有限公司(简称“芯电半导体”)发行43,285,527股新股,购买其持有的长电新科19.61%股权;同时,公司向芯电半导体非公开发行新股150,852,271股募集配套资金,每股发行价格为17.6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654,999,969.6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610,364,117.86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610,364,117.86元已于2017年6月8日分别汇入本公司在兴业银行江阴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存储专户(专户账号:
408480100100218511)及在中国银行江阴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存储专户(专户账号:509270343482)内。并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安
永华明(2017)验字第61121126_B02号”《验资报告》。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注销。
2、2018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085号文)核准,公司向产业基金、芯电半导体以及无锡金投领航产业升级并购投资企业(有限合伙)这3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共计243,030,552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4.8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618,724,919.28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594,716,399.88元。上述募集资金3,599,324,919.28元已于2018年8月27日分别汇入本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虹桥路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存储专户(专户账号:92030078801900000128)、在国家开发银行江苏省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存储专户(专户账号:32101560027119110000)及在中国银行江阴支行开立的集资金存储专户(专户账号:510572144907)内。并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安永华明(2018)验字第61121126_B02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扣除律师费、会计师费等其他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3,594,716,399.88元。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余额合计1,379.73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28,800.00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为30,179.73万元。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专户存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初始存放 金额 | 截至2020年 6月30日余额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 | 408480100100218511 | 128,286.41 | 已销户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 | 509270343482 | 132,750.00 | 已销户 |
星展银行有限公司 | 0003-035035-01-0-022 | - | 已销户 |
小计 | 261,036.41注1 | -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92030078801900000128 | 94,932.49 | 108.93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初始存放 金额 | 截至2020年 6月30日余额 |
江阴虹桥路支行 | 92030078801500000146 | - | 1,135.80 |
国家开发银行江苏省分行 | 32101560027119110000 | 157,000.00 | 4.10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 | 510572144907 | 108,000.00 | 130.90 |
小计 | 359,932.49注2 | 1,379.73注3 |
注:1、2017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募集资金初始存放金额已扣除相关发行费用。
2、2018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项目募集资金初始存放金额已扣除部分承销保荐费。
3、募集资金专户余额金额包括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和购买理财产品理财收益,截至2020年6月30日,2018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1,379.73万元,加上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28,800.00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30,179.73万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表1和附表2。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1、2017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截至2020年6月30日,2017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承诺投资项目中,除eWLB先进封装产能扩张及配套测试服务项目受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较晚、市场波动、主要客户需求降低等原因影响,原先计划由4000片/周扩产至9000片/周,完成扩产至8000片/周后公司决定不再继续扩产,最终该项目使用募集资金约1.98亿美元,与承诺投资总额存在差异人民币2,136.59万元外,(最终用途见“六、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附表1)其余项目使用与发行时承诺的募集资金运用方案一致,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2、2018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截至2020年6月30日,2018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使用与发行时承诺的
募集资金运用方案一致,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先期投入项目转让及置换情况
1、前次募集资金投资先期投入项目转让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整体转让的情况。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先期投入项目置换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先期投入项目置换情况如下:
(1)2017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根据经公司第六届第二次董事会、第六届董事第五次临时会议及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在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需要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在募集配套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鉴于公司募集配套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配套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已由公司及子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因此,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批准,公司于2017年8月10日从募集资金专户中提取人民币1,223,369,471元用于置换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17)专字第61121126_B10号”专项鉴证报告,独立财务顾问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也对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情况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2)2018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根据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七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需要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
鉴于公司募集配套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配套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已由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因此,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从募集资金专户中提取人民币856,866,810.22元用于置换先行投入的自筹资金。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18)专字第61121126_B06号”专项鉴证报告,保荐机构中银国际也对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情况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五、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2017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在确保不影响剩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经公司于2017年9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对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总额为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投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该投资额度在上述投资期限内可滚动使用。具体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短期(12个月以内)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且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高风险理财产品。独立董事、监事会、独立财务顾问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受托人 |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 | 委托理财金额 (万元人民币) | 预期年化收益率 | 委托理财起止时间 | 实际收回本金 | 理财收益 |
中国银行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12,000.00 | 3.80% | 2017.10.13- 2017.12.13 | 12,000.00 | 76.21 |
中国银行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4,500.00 | 3.80% | 2017.10.13- 2018.01.15 | 4,500.00 | 44.04 |
注:截至2020年6月30日,现金管理余额为0.00元。
2、2018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1)现金管理
在确保不影响剩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经公司于2018年10月3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额度不超过16亿元人民币,投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该投资额度在上述投资期限内可滚动使用。具体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短期(12个月以内)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且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高风险理财产品。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中银国际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受托人 |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 | 委托理财金额 (万元人民币) | 预期年化收益率 | 委托理财起止时间 | 实际收回本金 | 理财收益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70,000.00 | 3.60% | 2018.11.08- 2018.12.13 | 70,000.00 | 245.00 |
国家开发银行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60,000.00 | 3.40% | 2018.11.13- 2018.12.13 | 60,000.00 | 167.67 |
注:截至2020年6月30日,现金管理余额为0.00元。
(2)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于2018年11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不超过1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超过10亿元的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均同意公司实施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宜,保荐机构中银证券也对本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发表了无异议的专项核查意见。截至2019年11月21日,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 10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降低财务成本,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于2019年10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不超过6.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在全部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并按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以不超过6.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
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均同意公司实施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宜,保荐机构中银证券也对本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发表了无异议的专项核查意见。截至2020年6月30日,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已陆续归还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36,200万元,尚未归还金额为28,800万元。
六、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2017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500万或者低于募集资金净额5%的,可以免于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以及独立董事、保荐机构、监事会发表明确同意意见等有关程序即可使用节余募集资金。2019年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等)933.16万元人民币及181.64万美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0.06万元人民币,该余额为利息收入;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该部分利息已全部补流,专户已完成注销。
2、2018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截至2020年6月30日,年产20亿块通信用高密度集成电路及模块封装项目已实
施完毕,结余募集资金人民币4.1万元。通讯与物联网集成电路中道封装技术产业化
项目尚未实施完毕,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
1、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附表3和附表4。
对照表中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中2017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投资项目中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和2018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投资项目中的偿还银行
贷款与公司整体效益有关,缓解了公司资金压力,降低了资产负债率,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3、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收益与承诺累计收益的差异情况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收益与承诺累计收益的差异情况详见附表3和附表4。
八、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相关资产运行情况
(一)2017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663号)核准,公司向产业基金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长电新科29.41%股权、长电新朋22.73%股权;公司向芯电半导体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长电新科
19.61%股权。交易完成后,长电新科、长电新朋成为公司直接和间接持股100%的子公司。
1、资产权属变更情况
长电新科、长电新朋依法就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标的资产过户事宜履行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截至2017年6月2日,产业基金持有的长电新科29.41%股权、长电新朋22.73%股权以及芯电半导体持有的长电新科19.61%股权已变更至公司名下,双方已完成了上述标的资产的过户事宜,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长电新科、长电新朋已成为公司直接和间接持股100%的子公司。
2、资产账面价值变化情况
长电新科在交易前后账面价值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2015年12月31日 (交易基准日) | 2019年12月31日 | 2020年6月30日 |
资产总额 | 1,463,353.66 | 1,401,478.76 | 1,382,849.66 |
负债总额 | 1,090,993.55 | 792,274.69 | 767,305.97 |
净资产 | 372,360.11 | 609,204.07 | 615,543.69 |
注:以上财务数据为合并口径,其中2015年12月31日和2019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经审计,2020年6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或审阅。
长电新朋在交易前后账面价值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2015年12月31日 (交易基准日) | 2019年12月31日 | 2020年6月30日 |
资产总额 | 1,463,348.59 | 1,401,471.79 | 1,383,453.26 |
负债总额 | 1,090,543.30 | 791,664.49 | 767,306.17 |
净资产 | 372,805.29 | 609,807.30 | 616,147.09 |
注:以上财务数据为合并口径,其中2015年12月31日和2019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经审计,2020年6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或审阅。
3、生产经营情况
长电新科、长电新朋系公司联合产业基金、芯电半导体为要约收购星科金朋于2014年底共同投资设立的持股公司。2015年下半年,长电新科、长电新朋通过要约人JCET-SC(SINGAPORE)PTE. LTD.(简称“JCET-SC”)完成了对星科金朋100%股权的收购。长电新科、长电新朋的实际经营由星科金朋开展。
2017年6月,公司发行股份收购长电新科、长电新朋少数股权交易完成。截至目前,长电新科、长电新朋及星科金朋各项业务生产经营正常。
4、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过渡期损益补偿安排
①与产业基金关于过渡期间的收益和亏损的安排
根据《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自交易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标的公司的盈利归长电科技所有;标的公司的亏损由产业基金按下文所述比例承担,并向长电科技以现金形式补足,长电新朋亏损额以经审计合并财务报表净亏损额为准,长电新科亏损额以经审计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亏损额为准。
标的资产交割后,由长电科技聘请届时为其提供年审服务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分别对长电新科、长电新朋进行审计,确定交易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标的公司发生的损益。若交割日为当月15日(含15日)之前,则期间损益审计基准日为上月月末;若交割日为当月15日之后,则期间损益审计基准日为当月月末。该项审计工作应在标的资产交割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开始。
根据交割审计报告认定标的公司发生亏损的,产业基金应当自交割审计报告出具之日起三十日内向长电科技以现金形式补足长电新朋亏损额的1.52%,向长
电科技以现金形式补足长电新科亏损额的29.41%。同时,双方确认,产业基金按上述方式确定的过渡期损益补偿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7,693万元。
长电科技确认,若收到上述补偿,将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及公司最大利益考量,优先投入到长电新科和长电新朋中。
②与芯电半导体关于过渡期间的收益和亏损的安排
根据《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芯电半导体(上海)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自交易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标的公司盈利归上市公司所有;标的公司的亏损由芯电半导体向上市公司以现金形式补足19.61%,标的公司亏损额以标的公司经审计合并报表的归属于母公司净亏损额为准。
双方同意,标的资产交割后,由长电科技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分别对标的公司进行审计,确定交易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标的公司发生的损益。若交割日为当月15日(含15日)之前,则期间损益审计基准日为上月月末;若交割日为当月15日之后,则期间损益审计基准日为当月月末。该项审计工作应在标的资产交割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开始。
根据交割审计报告认定标的公司发生亏损的,芯电半导体应当自交割审计报告出具之日起三十日内向长电科技以现金形式补足标的公司亏损额的19.61%。
③过渡期审计及补偿情况
该项交易过渡期间为自交易/评估基准日(即2015年12月31日)至交割日(以资产过户工商登记之日为准)期间。标的资产过户工商登记完成时间为2017年6月2日,因此过渡期确定为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5月31日。
根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安永华明(2017)专字第61254029_B04号”《专项审计报告》,长电新科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5月31日合并报表的归属于母公司净亏损额为900,750,871.68元;根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安永华明(2017)专字第61254029_B05号”《专项审计报告》,长电新朋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5月31日合并报表的净亏损额为1,165,696,331.62元。
根据上述专项审计报告,公司与产业基金、芯电半导体签署的补充协议约定,产业基金就标的资产过渡期亏损应向公司补偿的金额为276,930,000.00元,芯电半导体就标的资产过渡期亏损应向公司补偿的金额为176,637,245.94元。
2017年9月13日,公司收到产业基金支付的过渡期补偿款276,930,000.00元;2017年9月20日,公司收到芯电半导体支付的过渡期补偿款176,637,245.94元。产业基金、芯电半导体已严格按照双方签署的补充协议约定履行了过渡期损益补偿义务。
(2)关于业绩的补偿安排
2016年12月9日签署的《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芯电半导体(上海)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和《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分别约定,芯电半导体、产业基金将按标的资产2017年、2018年、2019年合并口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7,000万元、38,000万元和56,000万元,合计不低于101,000万元的标准,对差额部分按协议约定进行补偿。
公司聘请审计机构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利润补偿期间每年对长电新科、长电新朋进行审计,并于 2019 年度结束后在年审基础上对标的资产利润补偿期间实现的合并净利润之和与预定净利润之和间的差异进行专项审计,于2020年7月13日出具了《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际盈利数与利润预测数差异情况说明专项审核报告》(安永华明(2020)专字第61121126_B04号),报告显示:长电新科2017年、2018年、2019年经审计净利润分别为-79,478.64万元、-181,025.08万元、-37,299.12万元,合计-297,802.84万元;长电新朋2017年、2018年、2019年经审计净利润分别为-79,377.50万元、-180,986.52万元、-37,280.92万元,合计-297,644.94万元。
长电新科在利润补偿期间(2017-2019年度)实现的合并净利润之和未达到承诺净利润之和101,000 万元。
长电新朋在利润补偿期间(2017-2019年度)实现的合并净利润之和未达到承诺净利润之和101,000 万元。
根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相关条款,产业基金于2017年9月13日支付的过渡期损益补偿款27,693万元人民币中已包含长电新朋2017 年1-5月过渡期损益补偿金额1.1亿元人民币,因此产业基金无需再向本公司支付业绩补偿期间的补偿款;芯电半导体需向公司支付业绩补偿款82,129,655.56 元
人民币。
2020年8月4日,公司收到交易对方芯电半导体向公司支付的业绩补偿款82,129,655.56元人民币。
产业基金和芯电半导体对标的资产的业绩补偿已按照协议约定履行完毕。
特此公告。
附表:
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7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2、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8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3、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2017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4、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2018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日
附表:
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7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261,036.41注1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261,081.76注2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2017年 | 238,102.73 | |||||||
2018年 | 20,797.09 | |||||||||
2019年 | 2,181.89 | |||||||||
2020年 | 0.05 | |||||||||
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或截止日项目完工程度) | |||||||
序号 | 承诺投资项目 | 实际投入项目 | 募集资金前 承诺投资总额 | 募集资金后 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 金额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 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 |
1 | eWLB先进封装产能扩张及配套 测试服务项目 | eWLB先进封装产能扩张及配套 测试服务项目 | 132,750.00 | 132,750.00 | 130,613.41 | 132,750.00 | 132,750.00 | 130,613.41 | (2,136.59)注4 | 2018年 |
2 | 偿还银行贷款 | 偿还银行贷款 | 94,500.00 | 94,500.00 | 94,500.00 | 94,500.00 | 94,500.00 | 94,500.00 | - | 不适用 |
3 | 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 | 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 | 38,250.00 | 33,786.41注3 | 33,786.41 | 38,250.00 | 33,786.41 | 33,786.41 | - | 不适用 |
4 | 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 - | - | 2,181.94 | - | - | 2,181.94 | - | 不适用 | |
合计: | 265,500.00 | 261,036.41 | 261,081.76 | 265,500.00 | 261,036.41 | 261,081.76 | - |
注1:募集资金总额已扣除相关的发行费用。注2: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包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注3:补充流动资金调整后投资总额与计划投资总额存在差异主要因为实际募集资金扣除了相关的发行费用,相应调减补充流动资金规模造成的。注4:该项差额主要系受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较晚、市场波动、主要客户需求降低等原因影响,公司决定不再继续扩产至计划产量,该项目于2018年实施完毕,节余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8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359,471.64注1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330,419.13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2018年 | 239,409.32 | |||||||
2019年 | 52,277.21 | |||||||||
2020年 | 38,732.60 | |||||||||
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或截止日项目完工程度) | |||||||
序号 | 承诺投资项目 | 实际投入项目 | 募集资金前 承诺投资总额 | 募集资金后 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 金额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 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 |
1 | 年产20亿块通信用高密度集成电路及模块封装项目 | 年产20亿块通信用高密度集成电路及模块封装项目 | 157,000.00 | 157,000.00 | 157,447.21 | 157,000.00 | 157,000.00 | 157,447.21 | 447.21注2 | 2020年4月 |
2 | 通讯与物联网集成电路中道封装技术产业化项目 | 通讯与物联网集成电路中道封装技术产业化项目 | 140,000.00 | 94,471.64注3 | 64,971.92 | 140,000.00 | 94,471.64 | 64,971.92 | (29,499.72)注4 | 预计2020年下半年 |
3 | 偿还银行贷款 | 偿还银行贷款 | 108,000.00 | 108,000.00 | 108,000.00 | 108,000.00 | 108,000.00 | 108,000.00 | - | 不适用 |
合计: | 405,000.00 | 359,471.64 | 330,419.13 | 405,000.00 | 359,471.64 | 330,419.13 | (29,052.51) |
注1:募集资金总额已扣除相关的发行费用。注2:截至2020年6月30日,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人民币157,447.21万元,包括募投资金的本金和利息,占项目总投资额的100.28%。注3:通讯与物联网集成电路中道封装技术产业化项目调整后投资总额与计划投资总额存在差异主要因为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与计划投资总额存在差异,投资总额相应调减造成的。注4:该项目仍在建设过程中。
3、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2017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金额单位:美元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 截止日投资项目 累计产能利用率 | 承诺效益 |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 | 截止日累计实现效益 |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2017年 | 2018年 | 2019年 | 2020年1-6月 | ||||
1 | eWLB先进封装产能扩张及配套测试服务项目 | 61% | 项目达产后每年营业收入预计约1亿美元注1 | 不适用 | 6,589 | 4,002 | 2,333 | 12,924 | 未达标注2 |
2 | 偿还银行贷款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3 | 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4 | 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注1:承诺效益为原先计划由4000片/周扩产至9000片/周后预计产生效益,完成扩产至8000片/周后本公司决定不再继续扩产。注2:该项目未达标主要系受市场波动、主要客户需求降低等原因影响。
4、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2018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 截止日投资项目 累计产能利用率 | 承诺效益 |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 | 截止日累计实现效益 |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2017年 | 2018年 | 2019年 | 2020年1-6月 | ||||
1 | 年产20亿块通信用高密度集成电路及模块封装项目 | 89% | 本项目实施达标达产后,预计新增年利润总额24,181万元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3,304 | 3,304 | 不适用注1 |
2 | 通讯与物联网集成电路中道封装技术产业化项目 | 不适用 | 本项目实施达标达产后,预计新增年平均利润总额36,587万元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注2 |
3 | 偿还银行贷款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注1:该项目于2020年4月达产,截止日累计实现效益为2020年5 - 6月实现效益。注2:该项目仍在建设过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