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9年8月16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监事沈阳先生、郑芳女士均授权委托监事马岳先生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监事会主席林桂凤女士主持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证券法》、《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表决通过了相关议案,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对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一致认为:
1、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本报告期的经营管理
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之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19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对董事会编制的《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
监事会认为:公司关于2019 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2019年上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公司 2019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正常的业务往来,并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各项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