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声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拟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STATS ChipPACPte. Ltd.及其子公司拟将包括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产进行融资租赁并由本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我们查阅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认真了解情况,现对该关联交易事项作出如下认可声明:
1、我们认为本次融资租赁是星科金朋利用自身平台进行融资,以解决其资金紧张问题,确保生产经营活动顺利进行,有利于其长远发展;同时,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自愿、合理的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2、同意将《关于STATS ChipPAC Pte. Ltd.及其子公司拟将包括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产进行融资租赁并由本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声明》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蒋守雷:
潘 青:
范永明: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