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董事:
作为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0年度,我们严格遵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努力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围绕公司整体利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勤勉开展工作。现将本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3人,人数为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主要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如下:
陈盈如:律师、注册会计师, 曾任本公司第二、第三届独立董事。现任上市公司特变电工、德新交运、西部黄金独立董事,新疆柏坤亚宣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本公司第七届独立董事。
马洁:经济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新疆财经大学工业经济系副主任,科研处处长,研究生处处长和MBA学院院长及伊力特等多家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第三、第四届独立董事。现任新疆财经大学教授,担任上市公司国统股份独立董事,本公司第七届独立董事。
张新吉:高级会计师。曾任新疆财经学院总务处副处长、处长、计财处处长、党委常委、副校长、新疆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新疆医科大学党委委员、副校长、新疆教育厅巡视员、本公司第三、第四届独立董事。现任本公司第七届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未在公司担任除此之外的任何职务,未向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及技术咨询等服务,也未担任公司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的任何职务;我们未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
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我们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2020年度,我们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听取公司与会人员汇报,仔细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资料,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管理状况。在此基础上,运用专业知识对公司利润分配、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受托管理关联方资产、日常关联交易、续聘审计机构、会计政策变更、资产减值计提等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通过与年审注册会计师的见面会,沟通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有效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公司在本年度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对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对公司其它事项没有异议。本年度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姓名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 | 缺席(次) | 列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陈盈如 | 8 | 2 | 6 | 0 | 0 | 1 |
马洁 | 8 | 2 | 6 | 0 | 0 | 3 |
张新吉 | 8 | 2 | 6 | 0 | 0 | 2 |
2020年,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四)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薪酬制度和考核结果支付高管人员的薪酬,发放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公司能够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及时、合规地发布年度业绩预告,没有出现实际业绩与披露不相符的情况。
(六)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0年,公司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公司未实施现金分红系本年盈利但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以及《公司股东回报规划》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新疆监管局的有关要求,对履行中的相关承诺进行督促和落实,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履行情况良好,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况。
(九)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公司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据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平的原则进行信息披露,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
(十)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善,并得到有效执行和实施,能够保证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和财务报告等相关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促进公司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
(十一)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2020年,董事会能够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规范运作,历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委员会根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开展工作,对各自分属领域的事项分别进行审议并形成意见,运作规范。
(十二)独立董事认为上市公司需予以改进的其他事项
公司应当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构建股东、公司与员工之间的利益共同体;同时,继续提升产品制造能力,不断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促进企业稳健发展,为股东带来良好回报。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0年度,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充分发挥专业独立作用,勤勉尽职、在公司重要事项决策时积极献言献策,为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升公司管理水平、维护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等方面做出了贡献。2021年,我们将继续忠实勤勉,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进一步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和管理层的沟通,密切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加强学习,坚决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请各位董事审议。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陈盈如、马洁、张新吉
2021年4月9日
(本页为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签字页)
陈盈如: 马洁: 张新吉:
2021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