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第一季度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九号—钢铁》第二十五条、《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现将2020年第一季度的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请投资者审慎使用、注意投资风险。
经营指标 | 2019年1-3月 | 2018年1-3月 | 增减幅度(%) |
建材 | |||
产量(万吨) | 39.42 | 39.77 | -0.88 |
销量(万吨) | 28.08 | 44.15 | -36.39 |
平均售价(元/吨)(不含税) | 3,339.81 | 3,548.67 | -5.89 |
板材 | |||
产量(万吨) | 70.96 | 63.03 | 12.59 |
销量(万吨) | 61.00 | 63.28 | -3.60 |
平均售价(元/吨)(不含税) | 3,523.87 | 3,473.96 | 1.44 |
特此公告。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