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天华院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股份锁定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东相关承诺情况
青岛天华院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华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已于2019年4月23日完成向CNCE Global Holdings(Hong Kong) Co., Limited(中国化工装备环球控股(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装备环球”)、福建省三明双轮化工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明化机”)和福建华橡自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橡自控”)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4月27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报告书(摘要)》。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48条的规定,装备环球、三明化机、华橡自控于2018年7月23日分别出具了《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函》,主要承诺事项如下:
“一、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依据本次交易取得的天华院股份自在上交所发行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二、本次交易完成后6个月内,如天华院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格,或者交易完成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格的,本公司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天华院股份之锁定期应自动延长6个月。
三、锁定期内,如因上市公司实施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而增持的上市公司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期限的约定。若证券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或相关规定要求的锁定期长于上述锁定期,则根据相关证券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二、承诺履行情况自本次交易完成至2019年5月24日收盘后,公司A股股票收盘价连续20个交易日均低于本次交易的发行价12.93元/股。根据上述承诺,装备环球、三明化机、华橡自控通过本次交易分别持有的468,824,515股公司A股股份、9,592,088股公司A股股份、9,038,847股公司A股股份将在36个月锁定期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
特此公告。
青岛天华院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一九年五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