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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能电力关于内蒙古京隆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合并内蒙古华宁热电有限公司商誉计提资产减值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8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内蒙古京隆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合并内蒙古华宁热

电有限公司商誉计提资产减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能电力”或“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内蒙古京隆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合并内蒙古华宁热电有限公司商誉计提资产减值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概述

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内蒙古京隆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京隆发电)于2012年收购了内蒙古华宁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华宁热电)80%股权,该事项形成商誉558,004,480.74元人民币。2018年已计提商誉减值20,184.49万元人民币。本次公司对京隆发电收购华宁热电时形成的商誉10,155.25万元人民币进行计提减值。

二、本次计提商誉减值依据

为真实反映京隆发电资产和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京隆发电聘请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沃克森)对其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根据沃克森出具的《内蒙古京隆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拟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涉及的内蒙古京隆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包含商誉资产组可收回

金额评估咨询报告摘要》(沃克森资报字〔2020〕第0512号),截至评估基准日2019年12月31日,商誉所在资产组纳入评估范围内的账面价值为519,611.65万元人民币,本次评估采用收益法确定评估结论。在持续经营前提下,商誉所在资产组可收回价值为509,060.77万元人民币,整个资产组商誉减值10,550.88万元人民币,分摊到京隆发电商誉减值10,155.25万元人民币。

三、计提商誉减值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依据评估机构出具的商誉减值报告,2019年度公司对京隆发电收购华宁热电产生的商誉计提减值10,155.25万元人民币。该项减值损失计入公司2019年度损益,导致公司2019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减少10,155.25万元人民币。

四、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计提商誉减值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计提商誉减值事项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能够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同意本次计提商誉减值事项。

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本次计提商誉减值的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公司对内蒙古京隆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在合并内蒙古华宁热电有限公司时所产生的商誉进行计提减值,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依据充分,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并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同意本次计提商誉减值事项。

六、监事会关于本次计提商誉减值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对内蒙古京隆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在合并内蒙古华宁热电有限公司时所形成的商誉计提资产减值,是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资产实

际情况。本次对商誉计提资产减值后,能够更加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因此同意本次计提商誉减值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第三十一次董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第六届三十一次董事会有关议案的书面审核意见

4、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5、《内蒙古京隆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拟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涉及的内蒙古京隆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包含商誉资产组可收回金额评估咨询报告摘要》(沃克森资报字〔2020〕第0512号)

特此公告。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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