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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能电力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二)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4-27

公司代码:600578 公司简称:京能电力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18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母公司、内蒙古岱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宁夏京能宁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京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山西京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京能康巴什热电有限公司、内蒙古京隆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华宁热电有限公司、山西漳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京能(赤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内蒙古京能盛乐热电有限公司、河北涿州京源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山西京能吕临发电有限公司、京能十堰热电有限公司、京能(锡林郭勒)发电有限公司、京能秦皇岛热电有限公司、内蒙古京能双欣发电 有限公司。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92.17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99.99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组织架构、内部审计、人力资源、企业文化、社会责任、三会管理、发展战略、经营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股权事务管理、规范化运作、采购管理、生产管理、安全与科技环保管理、法律事务管

理、行政管理、信息系统管理、销售业务、工程项目等。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行业风险、安全生产风险等。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

在重大遗漏□是 √否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7. 其他说明事项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资产总额主要财务指标错报、漏报金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公开披露财务报告资产总额的 1%以上主要财务指标错报、漏报金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公开披露财务报告资产总额的 0.5%以上但小于 1%违反公司内部控制的相关要求,但是未达到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内部控制量化标准

说明: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1)公开披露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2)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3)控制环境无效; 4)风险管理职能无效; 5)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发生舞弊行为。
重要缺陷1)对于期末财务报告的控制存在一项或者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2)中层及以下管理人员发生舞弊行为; 3)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存在漏洞
一般缺陷违反公司内部控制的相关要求,但是不满足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内部控制定性标准。

说明:

无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资产总额造成重大损失达到或者超过最近一期公开披露财务报告资产总额的 1%以上造成重要损失达到或者超过最近一期公开披露财务报告资产总额的 0.5%以上但不足 1%违反公司内部控制的相关要求,但是未达到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内部控制量化标准
死伤人数一次性发生由本企业负主要责任,且造成10人及以上死亡或者超过50人及以上重伤的安全生产事故,不可抗力事件除外一次性发生由本企业负主要责任,且造成3人及以上死亡10人以下死亡或者超过10人及以上50人以下重伤的安全生产事故,不可控力造成的事件除外违反公司内部控制的相关要求,但是未达到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内部控制量化标准

说明: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1)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的社会影响; 2)发生特别重大或者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或者环境污染事件,造成严重群死群伤后果; 3)公司董事会成员、公司高管层非正常群体离职,或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要求,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4)由于自身管理问题、操作疏忽、机组设备检修缺失或者法律纠纷处理不当造成涉及民生稳定和国家基础设施安全的事件,造成非可控范围内的群体性事件或重大损失,在较大范围造成恶劣影响; 5)未建立规范化的公司治理模式、组织架构、民主决策体系、内部管控及风险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体系。
重要缺陷1)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制度或公司内控制度,并造成重要损失或者不良社会影响; 2)由于自身管理问题、操作疏忽、机组设备检修缺失或者法律纠纷处理不当造成涉及民生稳定和国家基础设施安全的事件,造成可控范围内的群体性事件或重要损失,在局部地区造成不良影响或者影响公司整体声誉; 3)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者环境污染事件,造成群死群伤后果; 4)公司中层或业务骨干非正常群体离职; 5)公司机密文件、证照及档案等大面积失窃或毁损; 6)公司治理模式不规范、组织架构不健全、民主决策程序未落实、内部管控及风险管理和安全生产体系未有效实施。
一般缺陷违反公司内部控制的相关要求,但是不满足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内部控制定性标准。

说明: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是 √否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是 √否1.3. 一般缺陷

无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是 √否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

缺陷□是 √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是√否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是 √否2.3. 一般缺陷

无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是 √否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要缺陷□是 √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适用 √不适用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可能随公司内、外部环境及经营情况的改变而改变,未来公司将持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优化内部控制环境、强化内部控制措施、加强监督检查,提升公司内部控制水平,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耿养谋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4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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