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年8月23日,公司以专人递送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公司监事送达了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
2018年8月28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5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5人。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一、经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18年中期报告的议案》会议认为:公司2018年中期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8年上半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没有发现参与2018年中期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经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公告。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