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京能电力: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4-26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
              二〇一八年四月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或“本独立财务顾问”)作为北
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能电力”或“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
关规定,就京能电力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
发表如下意见:
一、公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向北京
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
2561号)的核准,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717,703,349
股,募集资金总额2,999,999,998.82元,扣除财务顾问及承销费及其他发行费用后募集
资金净额为2,943,093,057.47元。
    2017年3月30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职业字【2017】
10149号《验资报告》,确认上述募集资金到账。
二、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经京能电力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中国证
监会规定的决策程序。
    本次募集资金在扣除中介机构及相关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用途              所需资金总额      拟使用本次配套资金额
1、支付购买资产的现金对价                      90,000                     90,000
2、京同热电项目投资                           484,218                    210,000
                 合计                         574,218                    300,000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2017 年 4 月 11 日公司支付购买京能集团持有的北京京能煤电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 100%股权需要现金支付的对价 900,000,000.00 元。
    2、公司于 2017 年 5 月 1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以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不超过 20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自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
月,以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要。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共使
用 1,452,671,250.00 元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3、2018 年 4 月 23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
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该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本独立财务顾问及项目
主办人。
    截止 2018 年 4 月 23 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2,061,327,273.42 元。(包括累
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四、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审议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着全体股东利益最
大化原则,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00,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后,公司将以
自有资金、银行贷款等归还。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将实际使用的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
集资金专用账户。
五、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根据山西京同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同热电”)项目工程进度及支付安排,
预计有20.61亿元资金暂时处于闲置状态。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除产能扩张和技
术升级等方面的较大投入外,公司日常经营周转资金同样存在较大需求。因此,为提
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满足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在综合
考虑该项目后续资金使用计划以及公司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董事会拟继续使用不
超过2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
营使用,保证不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
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超过12个月,并根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的需求状况实时安排借出资金的提前归还。
六、 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程序履行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审议
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
过2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
金专户。
七、 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京能电力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仅限于与主营
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
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也不会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时间未超过12 个月,符合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该事项已经公
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京能电力本次继续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为公司节约财务费用,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
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经营效益,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综上所述,本独立财务顾问同意京能电力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继续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签名: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郭瑛英              王   波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