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第五次董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致: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作为贵公司独立董事,就贵公司六届五次董事会审议的如下 事项进行了审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一、对《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人认为:“拟以 2017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6,746,734,457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发现金红利 0.60 元(含税)。”的利润分配预案是由公司管理层、董 事会根据公司盈利、资金需求情况,并基于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及 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考虑而做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关于公司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本人认为: 公司 2018 年度预计将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在公司日常生产经 营活动中是客观形成的,具有必要性和连续性,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 性,也不会损害公司中小股东的权益。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于公司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时,关联董事耿养谋、张平、陈五会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同意 实施。
京能电力第六届第五次董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下载公告) |
---|
公告日期:2018-04-18 |
|
附件:公告原文 |
↑返回页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