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向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内部借款(委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内部借款对象:公司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
? 内部借款额度:2024年,公司本部拟为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36.60亿元的内部借款额度。在不超过上述额度之内,各企业之间额度可调剂使用。
? 内部借款期限:内部借款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 内部借款利率:具体金额、利率和期限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
?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 内部借款概述
(一)2024年内部借款额度情况
2024年,公司本部拟为下属控股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36.60亿元的内部借款(委贷)额度,具体明细如下:
拟向内蒙古京隆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提供不超过13.99亿元的内部借款(委贷);
向内蒙古华宁热电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5.9亿元的内部借款(委贷);
向山西漳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提供不超过8亿元的内部借款(委贷);
向河南京能滑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提供不超过3亿元的内部借
款(委贷);
向江西宜春京能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提供不超过3.36亿元的内部借款(委贷);
向京能玉门新能源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1亿元的内部借款(委贷);
向京骐(玉门)新能源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1亿元的内部借款(委贷);
向京能智汇(锡林郭勒)新能源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0.34亿元;
向宁夏京能宁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116万元的内部借款(委贷)。
具体内部借款(委贷)金额在不超过上述额度的情况下,根据公司和控股企业的资金需求状况确定,内部借款(委贷)利率和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内部借款(委贷)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各企业之间额度可调剂使用。
公司本次提供内部借款额度的对象为本公司下属全资和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
(二)公司履行的内部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向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内部借款(委贷)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本次内部借款对公司的影响
2024年度,公司本部拟为公司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36.60亿元的内部借款额度。具体内部借款(委贷)金额在不超过上述额度的情况下,根据公司和控股企业的资金需求状况确定,内部借款(委贷)利率和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内部借款(委贷)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各企业之间额度可调剂使用。
三、内部借款额度存在的风险及解决措施
本次内部借款对象为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其经营状况稳定,能够在内部借款有效期内对其还款风险进行合理控制。同时公司会及
时督促下属控股子公司按协议要求进行偿还借款,因此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