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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达股份: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21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2年,作为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忠实、勤勉的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独立、客观的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全面关注公司发展战略,积极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认真审阅公司董事会的各种议案资料,出席相关会议并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现将2022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共有三名独立董事,分别是郑联盛先生、郭海兰女士及张菀洺女士。具体情况如下:

1、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郑联盛先生,1980年5月出生,博士,中共党员。曾任上海飞机研究所工程师、财政部国际司亚太财经与发展中心干部、中信建投证券资深策略分析师、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首席宏观策略研究员。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金融风险与金融监管研究室主任。

郭海兰女士,1973年7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副主任会计师,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现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执业会员、中国资产评估师、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张菀洺女士,1973年4月出生,博士,中共党员。曾任中国民营经济研究中心常务理事、特邀研究员、中国系统工程学会社会经济系统工程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中国社会科学院技术创新与战略管理研究中心常务理事等职务。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原研究生院)教授。

2、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进行说明

(1)独立董事本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不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不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2)独立董事本人没有从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因此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概述

(一)出席会议情况

公司2022年共召开股东大会4次、董事会15次,我们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履行职责,出席相关会议,审议公司重要事项。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董事会情况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应出席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列席次数
郑联盛1515000
郭海兰1313000
张菀洺1313000

(二)履职情况概述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我们在董事会召开前主动了解并获取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材料,并详细了解公司整个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为董事会决策做充分的准备。会议中,我们与公司非独立董事进行充分的沟通和交流,在了解审议事项的基础上,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的建议,认真审议每一个议案。本着谨慎客观的原则,以勤勉负责的态度,充分发挥各自专业作用,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和发表独立意见,积极促进董事会决策的客观性、科学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重大事项未提出异议,并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我们认为,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会议决议事项合法有效。

(三)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2年度,公司与我们保持定期的沟通并为我们履职提供了必备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利用董事会等机会,使我们能够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动态和运作情况,同时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我们的沟通交流,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我们保持定期沟通,保证了我们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在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前,公司均能够按照法定的时间提前通知我们,及时传递会议材料,使我们充分知悉会议内容,并在事前与我们就相关事项进行充分沟通,以便于我们做出独立公允的判断,我们在各项会议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公司都高度重视并积极采纳与落实。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我们深知独立董事在公司规范运作中的职责和作用,注重维护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勤勉尽责、保持独立性,客观、公正、充分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

1、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并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为本次股权收购事项完成后,有助于提高公司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提升管理效率,实现公司资源的最有效配置。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并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认为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情况的审议程序合规,交易各方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异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上述事项。

2、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对外担保相关议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我们作为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本报告期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信息披露充分完整,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截止报告期末,

公司无资金占用情况,也不存在其他违规情形,未发现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3、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严格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2022年度经营业绩、经营规模、管理目标等多方面情况,对公司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结果进行了审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考核与发放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

4、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与能力,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能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允的职业准则,为保持审计业务的连续性、综合考虑审计质量和服务水平,同时基于双方良好的合作,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我们一致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的审计机构。

5、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1)报告期内,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

公司本部2021年1-12月实现净利润239,819,187.24元,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1、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3,981,918.72元;

2、扣除1项后本期未分配利润为215,837,268.52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54,365,109.59元,扣除2021年4月现金分红38,429,079.20元,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31,773,298.91元。

3、因公司处于可转债转股期,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

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我们认为公司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6、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经审查,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储存及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文件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储存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的信息一致,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7、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没有发生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况。

8、信息披露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认为公司能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客观公允的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现状,利于帮助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状况,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权益。

9、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2022年度,公司内部控制工作在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全力支持下得到有效推进,根据不断积累的管理经验以及内外部风险的变化,按照内控规范和披露要求,持续改进内部控制系统。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运行良好,有效防范了公司运营管理风险。

10、董事会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各项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合法合规,会议通知及资料送达及时,议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会议表决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关联董事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予以回避。同时,我们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全面了解和掌握公司经营状况,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切实履行独董职责,以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内容,依规作出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积极推进董事会的科学、高效、规范运作和决策。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2年,作为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的在任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客观、公正、独立的作出了相关事项的判断,全面关注公司发展经营情况,认真审阅各项会议议案,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确保董事会决策的公平、有效。

2023年我们将继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要求,以诚信、勤勉、审慎、务实的态度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的沟通交流;继续发挥监督作用,确保发表客观、公正、独立性意见,推动公司治理体系的完善;同时深入掌握公司经营状况,提高自身专业水平和决策能力,积极推动和不断完善公司各项治理水平,为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献计献策,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高效性,更好地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2023年3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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