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作为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经审阅财务总监候选人张军强先生的简历和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张军强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证券市场禁入者并尚未解除的情况,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中禁止任职的条件。
2、本次公司聘任财务总监履行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聘任张军强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2021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