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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达股份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9-06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司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转发的《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 (2019 司冻0905-05 号))、《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9)翼01执保164号】 ,获悉公司控股股东特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华投资” )所持有的本公司全部股份被司法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9)冀 01 执保164号】,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对特华投资持有本公司248,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冻结,已质押)和 2,258,383股(无限售流通股,冻结)进行冻结。冻结时间为 2019 年9 月5日起至 2022 年9 月4 日止。冻结期限为三年。冻结原因未查明。

截至本公告日,特华投资持有本公司股份 250,258,383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3.02%。本次股份冻结后其累计被冻结股份数量为 250,258,383 股,占特华投资持有本公司股份比例为100%,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3.02%。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冻结事项的进展情况及其对公司的影响,并按规定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特此公告。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9年9月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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