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2020年1月1日—7月27日期间,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获得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2,577,200.00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助项目 | 补助金额 | 收到补助的时间 | 与资产相关/ 与收益相关 | 补助依据 |
惠安县2018年度两化融合发展专项资金补助 | 65,600.00 | 2020.01.21 | 与收益相关 | 惠工信商〔2019〕190号 |
2019年度县级“人才之家”建设补助资金 | 11,000.00 | 2020.03.30 | 与收益相关 | 中共惠安县委组织部 |
复工奖补 | 33,600.00 | 2020.05.09 | 与收益相关 | 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 |
2019年度高新区优秀企业奖励 | 115,000.00 | 2020.05.13 | 与收益相关 | 抚高新发〔2020〕3号 |
财政扶持重点工业企业奖励金 | 50,000.00 | 2020.05.21 | 与收益相关 | 鼎工信〔2020〕41号 |
2019年度惠安县鼓励科技创新扶持资金 | 225,000.00 | 2020.07.16 | 与收益相关 | 惠科〔2020〕10号 |
惠安县2019年度企业技术改造、节能循环经济、清洁能源替代等专项资金补助 | 2,077,000.00 | 2020.07.27 | 与收益相关 | 惠工信商〔2020〕17号 |
合计 | 2,577,200.00 | / | / | / |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本公司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等相关规定,公司将上述政府补助资金计入公司当期损益。具体会计处理仍须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二○年七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