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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恩贝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8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等有关规定,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原则,积极履行审计委员会委员职责,在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审查公司内控制度、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评价外部审计机构工作等方面均发表相关意见或建议。现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履职情况和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事务所”)2019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叶雪芳、独立董事徐冬根和董事胡北3名成员组成,其中召集人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叶雪芳担任。

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19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 4次会议:

1、2019 年4月15日,召开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独立董事与审计会计师有关公司2018年年报事项沟通会。

2、2019年4月23日,召开公司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第一次会议,

审议《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关于公司2018年财务审计工作总结报告》、《关于提议聘请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3、2019年8月20日,召开了公司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4、2019年10月29日,召开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第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相关工作履职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进行了督促与评价: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审计服务中,恪尽

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并且在工作中表现出良好的服务意识、较高的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与专业水平,较好的完成了公司的委托,能够实事求是的发表相关审计意见。因此,审计委员会建议公司董事会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

2、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督公司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组织落实内部审计实施。审计委员会考核了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专业胜任能力,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基本上能够完成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及满足公司对内部审计的需要。报告期内,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3、2018年年度报告工作情况

为做好公司 2018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确保会计师事务所高质量地完成审计任务和在商定时间内出具审计报告,在审计期间内,审计委员会会同财务部就重要会计问题和重要审计事项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多次沟通,认真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尽职尽责地进行审计,出具恰当的审计意见。

4、对公司内部控制建设的监督及评估工作指导情况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等相关要求,已建立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通过责任追究机制的建立,强化制度的执行力,提升了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督促公司完成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审阅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18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5、协调管理层、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为更好的使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充分有效沟通,审计委员会在听取了双方意见后,积极进行了相关协调工作。

根据中国证监会《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商誉减值》、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2019年末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同公司财务部门,经与年报审计机构、资产评估机构初步沟通,对公司2014年6月收购贵州拜特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拜特公司”)51%股权所形成的商誉及其资产组进行了初步减值测试。后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确认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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