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第1—2页
二、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第3—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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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西珍视明药业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0〕4124号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恩贝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江西珍视明药业有限公司2019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康恩贝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康恩贝公司2019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康恩贝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关于江西珍视明药业有限公司2019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康恩贝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说明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