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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雅达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5-22

证券代码:600571 证券简称:信雅达 公告编号:2020-023

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执行和解阶段。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申请执行人。

? 涉案的金额:业绩补偿款、诉讼费等合计约26,574.93万元。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案已收到《执行裁定书》,

被执行人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前景无法确定,故暂不能判断现阶段本案对公司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特别风险提示:虽然本案已收到人民法院的《执行裁定书》,但被执行人存在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风险,特别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及判决情况

公司就刁建敏、王靖和上海科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统称“被执行人”)于重大资产重组时做出的业绩补偿承诺未履行事宜向浙江

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递交了《民事起诉状》,经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初审判决和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情况如下:

1、公司以1元回购被告刁建敏持有的公司股票113股;公司以1元回购被告王靖持有的公司股票39,000股;公司以1元回购被告上海科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股票362,676股。2、被告刁建敏向公司支付现金补偿169,972,821.11元;被告王靖向公司支付现金补偿51,917,662.88元;被告上海科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向公司支付现金补偿 35,672,341.94元。3、被告刁建敏向公司返还现金分红1,849,173.55元;被告王靖向公司返还现金分红561,646.75元;被告上海科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向公司返还现金分红471,445.8元。4、被告刁建敏、王靖、上海科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对第二、三项的支付义务互负连带清偿责任。(详见公司公告《重大诉讼进展公告》(临2019-039))

二、 本次判决的执行进展

截至目前,公司已累计收到上述诉讼案件执行款合计3,274,141.87元(已扣除诉讼法、保全费、执行费)(详见公司公告《重大诉讼进展公告》(临 2020-021))。

公司于2020年5月21日收到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执行裁定书》[(2019)浙01执1175号之一],具体如下:

1、各方当事人达成如下协议并经法院确认:

本案三被执行人尚欠公司现金补偿款及返还现金分红的本金:刁建敏170,184,575.38元,王靖51,256,443.54元,上海科漾信息技

术有限公司35,729,931.24元,分三年还清,共12期;自2020年5月15日起每三个月届满之日前刁建敏每期支付1400万元、王靖每期支付420万元、上海科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每期支付290万元,最后一期归还剩余全部本金及相应利息、迟延履行金。三被执行人对上述所有还款均负连带清偿责任。如三被执行人有一期未按时足额支付,公司有权依照生效法律文书即(2018)浙01民初1407号民事判决书扣除已履行款项申请恢复执行。执行费348,498元由上海科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刁建敏、王靖承担。

2、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查认为,该执行和解协议的债务履行期限长,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之规定,裁定终结(2019)浙01执1175号案件的执行。

3、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三、 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本案已收到《执行裁定书》,被执行人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前景无法确定,故暂不能判断现阶段本案对公司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和解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 特别风险提示

虽然本案已收到人民法院的《执行裁定书》,但被执行人存在

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风险,特别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 备案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9)浙01执1175号之一]

特此公告。

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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