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将于2019年8月30日召开。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经审阅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会议材料,对公司拟审议的关联交易议案发表如下事前意见:
一、 关于公司放弃控股子公司股权转让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杭州天明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下称天明环保/交易标的)的参股股东有昇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有昇科技)拟将所持天明环保25%股权转让给杭州信雅达电子有限公司(下称电子公司),拟转让对价为人民币5000万元。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信雅达三金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下称宁波三金)拟放弃同等条件下本次股权转让的优先认购权。
因电子公司系本公司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过去12个月内,电子公司与本公司发生过一笔关联交易:电子公司向本公司支付办公楼租赁费用25,389.31元。
本次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和诚信的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放弃控股子公司股权转让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9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