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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生电子关于与远方信息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9

证券代码:600570 证券简称: 恒生电子 编号:2020-030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远方信息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原告提起上诉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上诉人

? 涉诉金额:涉诉金额为现金1064820.01元人民币,3973209股远方信息股票(股票代码:300306)。

?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 因远方信息提起上诉,故一审判决尚未发生效力。

2.公司涉诉金额合计不足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所有的净利润的10%,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应无重大影响。由于案件二审尚未开庭审理,暂无法准确预计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本次诉讼事项最终影响以法院审理结果及公司经审计财务报告为准。

一、事项回顾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生电子”或“公司”)与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方信息”或“上诉人”)关于浙江维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尔科技”)业绩对赌补偿纠纷的诉讼案件,公司已发布了2019-038号、2020-016号公告,披露了诉讼的基本情况、案件事实、请求内容、诉讼保全、一审判决结果等情况,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诉讼进展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收到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一审法院”)送达的《民事上诉状》,获悉远方信息因不服一审法院作出的(2019)浙01民初2404号民事判决,提起上诉。

1. 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上诉人: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被上诉人: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等(共十八名被上诉人)案由:合同纠纷

2. 上诉人本次诉讼请求:

(1)依法改判支持上诉人的全部一审诉讼请求(在原判决支持的基础上增加:十八名被上诉人合计向上诉人交付股票代码为300306的远方信息股票2818040股;十八名被上诉人向合计上诉人返还现金分红款755234.72元;各被上诉人应承担的义务详见清单)。根据清单,远方信息本次上诉主张公司应在原判决基础上增加交付股份524860股,应在原判决基础上增加返还分红140662.48元。

(2)本案一、二审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

3. 上诉人陈述的事实与理由:

2019年6月28日,上诉人向一审法院提起本案诉讼,要求十八名被上诉人交付远方信息股票21332668股,返还现金分红款5717154.76元。

经审理,一审法院以2018年减值测试补偿额约定以2018年未解禁股份为限为由,在2020年3月31日作出(2019)浙01民初2404号民事判决,判决十八名被上诉人向上诉人合计交付远方信息股份5415528股、返还现金红利4961920.30元。

上诉人认为,一审判决以价值对赌约定视为业绩对赌约定的兜底条款完全错误,涉案协议中的两个对赌约定完全独立,请求改判支持上诉人的全部一审诉讼请求。

三、本次诉讼对于上市公司的影响

1. 因远方信息提起上诉,故一审判决尚未发生效力。

2.公司涉诉金额合计不足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所有的净利润的10%,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应无重大影响。由于案件二审尚未开庭审理,暂无法准确预计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本次诉讼事项最终影响以法院审理结果及公司经审计财务报告为准。公司将根据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4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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