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七届三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七届三次监事会于2019年8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举行。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监事长黄辰立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监事会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审核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监事会通过查阅公司有关资料,认真履行了检查、监督职责。
监事会认为本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运作规范、状况良好,公司出具的《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能够如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现状。
特此公告。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