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70 证券简称: 恒生电子 编号:2018-016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关于公司与浙金中心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递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4名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1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一、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生电子”或“公司”)与浙江互联网金融资产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金中心”)预计未来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交易双方 | 交易描述 | 交易期限 | 合同金额 |
恒生电子 与浙金中心 | 恒生电子提供浙金中心业务经营过程中所需的系统软件开发及技术支持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金融类软件的委托开发服务、IT 系 统运维服务、培训咨询服务、人力外包服务等。 双方就各自合法拥有的金融类资产依法进行相关的转让、置换、处分等支付的手续费或业务费。 | 2019年5日1日至2020年4月30日 | 不超过1300万元 |
上述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具体金额以实际发生额为准。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浙江互联网金融资产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石军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古荡街道西溪新座5幢801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32783551XW公司介绍:浙金中心于2014年成立,注册资本5667万元人民币。主要从事各类金融资产和互联网金融产品的交易及相关服务(法律法规和国家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关联关系:由于公司董事长彭政纲为浙金中心董事,因此浙金中心构成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交易内容:恒生方提供浙金中心业务经营过程中所需的系统软件开发及技术支持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金融类软件的委托开发服务、IT 系统运维服务、培训咨询服务、人力外包服务等。双方就各自合法拥有的金融类资产依法进行相关的转让、置换、处分等支付的手续费或业务费。
2、定价依据:与市场独立第三方的报价原则一致。
3、付款方式:一般为月结方式。
4、验收方式:达到市场同等服务商向独立第三方提供服务的水准。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恒生电子的业务主要是为金融客户以及各类投资者提供各项IT产品与服务,以及提供金融资讯,浙金中心作为一家互联网金融平台公司,需要采购相应的日常金融 IT 产品与服务,恒生电子合法拥有的金融资产通过浙金中心的平台转让等亦会产生日常的手续费等的支付,双方因此构成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
上述关联交易由各方依据《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协商一致签署,在产品与服务定价方面采纳市场公允定价,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各方均具有资金与产品、技术实力来履行合同,不存在履约能力问题。上述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业务收入与费用产生重大影响。上
述关联交易的顺利执行,将会帮助公司业务得到发展。
五、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2018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恒生电子与浙金中心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金额约为315万元人民币。前述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最终以公司2018年度报告披露内容为准。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及独立意见
公司的4名独立董事事先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关于本次议案的汇报,并事先审阅了公司递交的本次议案及相关材料,认为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和制度的规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六届二十六次董事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此项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业务发展战略和经营现状。此项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彭政纲等1名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关联交易的定价采纳市场公允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审计委员会意见
此项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业务发展战略和经营现状。此项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的定价采纳市场公允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八、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六届二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审计委员会意见。
特此公告。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