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恒生电子独立董事之独立意见(三)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3-30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之独立意见

关于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六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我们在审查阅读了相关材料,并与相关人员进行了交流后,发表相关独立意见如下

1. 关于《公司2019年关于与蚂蚁金服等公司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我们认为此项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业务发展战略和经营现状。此项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的定价采纳市场公允价格,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2. 关于《公司2019年关于和阿里云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议案》,我们认

为此项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业务发展战略和经营现状。此项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的定价采纳市场公允价格,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3. 关于《公司2019年关于和浙金中心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议案》,此项

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业务发展战略和经营现状。此项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的定价采纳市场公允价格,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4.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业务合同履约担保的关联交易议案》,我们认

为本次关联交易系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的业务合同履约提供担保,属于正常的企业经营行为。本次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同意为控股子公司提供履约担保,符合《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核心员工入股“创新业务子公司”投资与管理办法》(2015 版)的原则精神,免予云汉投资按持股份额提供担保的责任,属于合理的范围,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5.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候选人的提名和

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关有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名及表决合 法 、

有效。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专业素养等情况的基础上进行,被提名人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资格和能力。同意彭政纲、蒋建圣、井贤栋、韩歆毅、朱超、胡喜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同意丁玮、郭田勇、刘兰玉、刘霄仑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6. 《关于提名刘曙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我们认为公

司董事会候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关有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名及表决合法、有效。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专业素养等情况的基础上进行,被提名人刘曙峰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和能力。刘曙峰先生系恒生电子的联合创始人,现任公司副董事长兼总裁,20多年伴随着恒生一路成长,对恒生的创立与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2016年12月,由于HOMS事件,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恒生网络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称“恒生网络”)收到了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受公司委派担任恒生网络董事长的刘曙峰先生,也收到了证监会对其个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详见公告2016-064号)。但由于刘曙峰先生对公司整体经营管理负有举足轻重的责任和作用,同意刘曙峰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以特别提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丁玮 汪祥耀 郭田勇 刘兰玉2019年3月 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