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集与召开情况
1、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中珠医疗”或“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12月17日以电话、传真或邮件送达方式通知各位监事。
2、本次会议于2021年12月21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收监事表决票3张,实收监事表决票3张,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决议内容及表决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在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切实履行审计机构的职责,顺利完成了各项财务报表审计和相关鉴证服务工作,同意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为:同意3人,弃权0人,反对0人。
特此公告。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