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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中珠: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忠诚肿瘤医院有限公司签署前期物业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8-25

证券代码:600568 证券简称:ST中珠 公告编号:2021-104号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忠诚肿瘤医院有限公司签署前期物业服务协议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概述: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珠医疗”或“公司”)下属公司北京忠诚肿瘤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忠诚医院公司”)基于日常经营管理的需要,与珠海中珠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珠物业”)签署《前期物业服务协议》,聘请中珠物业为北京忠诚肿瘤医院项目提供前期物业配合服务,服务期限6个月,合同金额为人民币930,294.00元(费用支出以实际发生为准)

? 珠海中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珠集团”)为中珠医疗持股5%以

上股东,在过去12个月内,中珠集团曾持有中珠物业51%股份。2021年1月24日,珠海大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大圆”)在京东网拍平台以最高应价竞得“中珠集团持有的中珠物业51%的股权”,而中珠医疗持股5%以上股东肖妃英先生持有珠海大圆30%股份。根据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中珠集团关联董事陈德全先生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本次关联交易的实际情况,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 过去12个月内,上市公司与中珠物业之间关联交易事项已在预计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事项中予以披露。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后,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风险提示:

1、本次关联交易属于下属公司忠诚医院公司日常经营管理需要,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本次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2、本次关联交易所涉关联方为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的公司,履约能力良好,公司与其一直保持正常业务往来,由此构成的关联交易按照所签订的业务合同执行,因关联方无法履约而导致公司损失的风险小并处于可控范围。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公司北京忠诚肿瘤医院有限公司基于日常经营管理的需要,拟与珠海中珠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签署《前期物业服务协议》,聘请中珠物业为北京忠诚肿瘤医院项目提供前期物业配合服务。2021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经全体与会董事审议通过《关于北京忠诚肿瘤医院有限公司签署前期物业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中珠医疗下属公司忠诚医院公司基于日常经营管理需要,于2021年8月24日与中珠物业签署《前期物业服务协议》。根据协议约定,忠诚医院公司聘请中珠物业为北京忠诚肿瘤医院项目提供前期物业配合服务,服务期限为6个月,由中珠物业按照忠诚医院公司要求在现场派驻秩序维护人员、保洁人员、机电维护人员等,提供医院开业前期的医院现场安保维护、设备设施维护、办公区卫生清洁等各项物业服务,合同金额为人民币930,294.00元(费用支出以实际发生为准)。

(二)本次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

珠海中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珠集团”)为中珠医疗持股5%以上股东,在过去12个月内,中珠集团曾持有中珠物业51%股份。2021年1月24日,珠海大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大圆”)在京东网拍平台以最高应价竞得“中珠集团持有的中珠物业51%的股权”,而中珠医疗持股5%以上股东肖妃英先生持有珠海大圆30%股份。根据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本次关联交易的实际情况,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2021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经全体与会董事审

议通过《关于北京忠诚肿瘤医院有限公司签署前期物业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陈德全先生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过去12个月内,上市公司与中珠物业之间关联交易事项已在预计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中予以披露。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后,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情况介绍

1、中珠物业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珠海中珠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1925959927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住所:珠海市拱北迎宾南路1081号中珠大厦401室法定代表人:游和良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成立日期:1996年05月30日经营范围:停车场服务;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民用核安全设备安装;劳务派遣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物业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建筑物清洁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房地产咨询;单位后勤管理服务;咨询策划服务;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建筑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品批发;餐饮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中珠物业总资产8,033.26万元,总负债5,871.49万元,净资产2,161.77万元,营业收入15,594.66万元,净利润848.70万元。

截至2021年3月31日,中珠物业总资产8,495.29万元,总负债6,262.81万元,净资产2,232.48万元,营业收入2,945.35万元,净利润70.71万元。

3、中珠物业的股东情况

珠海大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51%股份,珠海鸿善投资有限公司持有33%股份,陈贤持有10%股份,许铭轩持有6%股份。

4、关联关系的情况说明

中珠集团为中珠医疗持股5%以上股东,在过去12个月内,中珠集团曾持有中珠物业51%股份。2021年1月24日,珠海大圆在京东网拍平台以最高应价竞得“中珠集团持有的中珠物业51%的股权”,而中珠医疗持股5%以上股东肖妃英先生持有珠海大圆30%股份。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2021年8月24日,公司下属忠诚医院公司与中珠物业签署《前期物业服务协议》。根据协议约定,忠诚医院公司聘请中珠物业为北京忠诚肿瘤医院项目提供前期物业配合服务,服务期限为6个月,由中珠物业按照忠诚医院公司要求在现场派驻秩序维护人员、保洁人员、机电维护人员等,提供医院开业前期的医院现场安保维护、设备设施维护、办公区卫生清洁等各项物业服务,合同金额为人民币930,294.00元(费用支出以实际发生为准)。

(二)关联交易价格确定的一般原则和方法

本次关联交易价格,由双方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在参照市场价格的基础上,经双方平等协商确定。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2021年8月24日,公司下属忠诚医院公司与中珠物业签署《前期物业服务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合同主体

甲方:北京忠诚肿瘤医院有限公司

乙方:珠海中珠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二)物业服务事项

为配合甲方管理需要,在甲方忠诚肿瘤医院开业运营前,乙方按甲方要求在现场

派驻秩序维护人员、保洁人员、机电维护人员等,提供医院开业前期的医院现场安保维护、设备设施维护、办公区卫生清洁等各项物业服务。

(三)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为6个月。在此期间,甲方应提前15天书面通知乙方拟服务区域,派驻人员数量等。人员进场时间以甲方书面的通知为准。

(四)服务费用及相关说明

1、费用标准

(1)乙方派驻现场的人员数量以双方协商、甲方确认的需求人员为前提。

(2)当甲方实际使用区域及设施增加时,甲方应向乙方书面提出增设人员要求。甲方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增加或者减少人员,双方同意按附件的计费标准按实进行结算。

(3)乙方应于每月5日前向甲方提供上月物管服务费对帐清单、服务人员考勤记录表(人员配置及费用标准详见附件二),具体物管服务费的计算方式为:各岗位月均综合费用×实际委派到岗人数+甲方应付住宿补贴。乙方派驻人员当月服务不足月的,服务费的折算标准为:该岗位月均综合服务费÷当月自然天数×实际到岗天数。甲方在收到乙方的资料1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确认后予以支付。

(4)本协议物业服务费用自乙方人员按甲方通知实际进驻日起计算。

(5)前期服务人员每月度所需的损耗物资(包含:办公物品、清洁工具、清洁用品、保安用品、机电工物品、员工后勤用品等),由甲方配发,乙方申领。或征得甲方同意后自行购买,所产生的实际费用由甲方负责,乙方应同时向甲方提供等额有效发票及采购清单。

2、费用支付

甲方应及时审核乙方提交的月度物管资料,向乙方支付足额服务费。乙方应同时向甲方提供等额、有效发票。

(五)特别条款

1、甲方发布各类信息涉及乙方名称等的,应使用乙方提供的标准字体、标准颜色及标准搭配(由乙方于签约后提供)。

2、在本协议期限内,乙方因物业服务需要,在推广材料上使用甲方标志及名称,

须使用甲方提供的标准字体、标准颜色及标准搭配(由甲方于签约后提供)。乙方使用前须事先告知甲方并获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使用。

3、在本协议期限内,如果因乙方企业申办分公司等原因导致乙方企业名称的变更时,甲方将根据本协议条款合法使用乙方新的企业名称和标志。

4、使用对方名称或标志不意味使用方以对方名义实施民事或其他法律行为,被使用方不因被使用而承担民事或其他法律责任。

5、自双方签订本协议之日起至本合同终止前,乙方应无条件就本项目提供专业的物业管理意见及分析解决项目将会遇见或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可行的解决办法,并对项目物业管理的发展战略做出合理规划,使项目的物业管理简捷高效。

6、任何一方变更本协议约定的通信地址和联系方式应在变更前书面通知对方,否则任何一方按本协议约定的通信地址发出的通知、函件等,一经发出,即视为送达。

(六)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未按时向乙方支付各项费用的,自逾期之日起,甲方每天按欠缴金额千分之一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经乙方书面催告,甲方收到催告15日后仍不支付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2. 因不可抗力因素致协议终止或损失的,任何一方均无需向对方负违约责任,不可抗力因素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政治、战争、政策及政府行为等。

3. 除协议另有规定外,任何一方均不得单方擅自终止协议,如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终止协议,则应向对方支付相当于当月标准的三个月物业服务费用作为违约金。

(七)协议终止

1、本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终止本协议;

2、因不可抗力因素致本协议无法履行,本协议终止;

3、协议终止,乙方应将相关资料归还甲方;

4、如经招投标或其他合法方式确定本项目物业服务企业非乙方,则自招投标结果生效之日起计算第30天本协议自动终止,甲方支付乙方服务费用至协议终止日,且甲方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5、乙方不得将本协议所确定的服务工作整体转让给第三方,否则甲方追究乙方

的法律责任并有权向乙方追究损失赔偿责任。

五、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是下属忠诚医院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需要,通过聘请中珠物业为北京忠诚肿瘤医院项目提供前期物业配合服务,努力保障项目工程顺利实施。

六、本次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1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经全体与会董事审议通过《关于北京忠诚肿瘤医院有限公司签署前期物业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在本议案审议表决中,关联董事陈德全先生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获得了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同时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公司本次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遵守了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符合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重大不利影响;本次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对上述关联交易不存在依赖;关联董事已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该议案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核,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是日常经营管理的需要,定价执行市场价格,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保障了下属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关于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过去12个月内,上市公司与中珠物业之间关联交易事项已在预计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所事项中予以披露。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后,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与关联方发生的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2021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3号)

八、风险提示

1、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全资孙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需要,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

本次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2、本次关联交易所涉关联方为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的公司,履约能力良好,公司与其一直保持正常业务往来,由此构成的关联交易按照所签订的业务合同执行,因关联方无法履约而导致公司损失的风险小并处于可控范围。

九、公告附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事前认可意见;

3、经公司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意见;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关联交易的书面意见。

特此公告。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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