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ST中珠: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8-25

证券代码:600568 证券简称:ST中珠 公告编号:2021-098号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集与召开情况

1、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中珠医疗”或“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8月13日以电话、传真或邮件送达方式通知各位监事。

2、本次会议于2021年8月24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收监事表决票3张,实收监事表决票3张,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决议内容及表决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进行审慎审核,认为:

1、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本报告期的经营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之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21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横琴中珠融资租赁有限公司15.31%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张誉萨因个人原因拟转让所持公司全控股子公司横琴中珠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资租赁”)15.31%股权(其中:已实缴注册资本占公司股权比例为13.36%,认缴尚未实缴的股权比例为1.95%);公司从发展战略和业务发展等方面综合考虑,拟受让自然人股东张誉萨持有的上述融资租赁公司15.31%股权,本次股权转让以大华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珠海分所对融资租赁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基础并经双方协商确认,拟定为人民币4,500万元。

本次交易前,公司持有融资租赁公司61.59%的股权,张誉萨持有融资租赁公司38.41%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融资租赁公司76.90%的股权,张誉萨将持有融资租赁公司23.10%的股权。

因自然人股东张誉萨为融资租赁公司现任董事,且转让前持有融资租赁公司

38.41%的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关于实质重于形式的要求,本次股权收购事宜构成关联交易。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收购股权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业务发展等方面要求,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收购股权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履行了必要的审计及其他程序,交易价格基于资产审计报告协商确定,定价客观、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孙公司签订销售期物业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全资孙公司珠海日大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大实业”)基于日常经营管理的需要,拟与珠海中珠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珠物业”)

签署《销售期物业服务协议》,聘请中珠物业为其开发的“中珠领域花苑”项目提供销售期物业管理服务,服务期限1年,涉及合同金额为人民币1,077,600元。

珠海中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珠集团”)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在过去12个月内,中珠集团曾持有中珠物业51%股份;2021年1月24日,珠海大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大圆”)在京东网拍平台以最高应价竞得“中珠集团持有的中珠物业51%的股权”,而中珠医疗持股5%以上股东肖妃英先生持有珠海大圆30%股份。根据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监事会认为:公司全资孙公司日大实业本次关联交易签订物业服务协议事项是基于日常经营管理的需要,定价执行市场价格,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保障了下属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决策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同意3人,弃权0人,反对0人。

(五)审议通过《关于北京忠诚肿瘤医院有限公司签署前期物业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下属公司北京忠诚肿瘤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忠诚医院公司”)基于日常经营管理的需要,拟与珠海中珠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珠物业”)签署《前期物业服务协议》,聘请中珠物业为北京忠诚肿瘤医院项目提供前期物业配合服务,服务期限6个月,合同金额为人民币930,294.00元(费用支出以实际发生为准)。

中珠集团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在过去12个月内,中珠集团曾持有中珠物业51%股份;2021年1月24日,珠海大圆在京东网拍平台以最高应价竞得“中珠集团持有的中珠物业51%的股权”,而中珠医疗持股5%以上股东肖妃英先生持有珠海大圆30%股份。根据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监事会认为:公司下属公司忠诚肿瘤公司本次关联交易签订物业服务协议事项是基于日常经营管理的需要,定价执行市场价格,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保障了下属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决策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为:同意3人,弃权0人,反对0人。

特此公告。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