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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鹰纸业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12-26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2月20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19年12月25日以现场投票的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监事会主席占正奉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表决,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之“爱拓环保能源(浙江)有限公司造纸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和“公安县杨家厂镇工业园固废综合利用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以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分别向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爱拓环保能源(浙江)有限公司增资人民币78,000.00万元,向山鹰华中纸业有限公司增资人民币40,000.00万元。前述增资款将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度分期拨付到位。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通过向全资孙公司爱拓环保、全资子公司华中山鹰增资的方式实施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运营的需要,有利于稳步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能有效使用募集资金,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分别

对爱拓环保增资人民币78,000.00万元、华中山鹰增资人民币40,000.00万元。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的公告》的具体内容刊登于2019年12月26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临2019-123)。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相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14年修订)》等有关规定,未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共计人民币39,042.98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的具体内容刊登于2019年12月26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临2019-124)。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相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未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的具体内容刊登于2019年12月26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临2019-125)。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监事会

二○一九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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