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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马股份: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2-21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

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依法行使股东职权,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要求,特制订本须知。

一、股东大会设董秘办,具体负责大会有关程序方面的事宜。

二、会议期间全体出席会议人员应以维护股东合法权益,确保大会正常秩序,提高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三、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依法出席会议的公司股东(或其授权代表)、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聘请的律师和董事会邀请参会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士入场。对于干扰股东大会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四、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必须在会议召开前十分钟向董秘办办理签到登记手续。

五、股东(或其授权代表)依法享有发言权、咨询权和表决权等各项权益,股东(或其授权代表)要求发言的,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十分钟至董秘办进行发言登记,董秘办员工将按股东发言登记时间先后顺序,安排股东发言。

六、股东发言时应首先报告姓名和所持公司股份数,股东应在与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有直接关系的范围内展开发言,发言应言简意赅。超出议案范围,欲向公司了解某些方面具体情况的,应在会后向公司董事会秘书咨询。股东发言时间不超过5分钟,除涉及公司商业秘密不能在股东大会上公开外,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应认真负责地回答股东提出的问题,回答问题时间不超过十分钟。

七、在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不得发言。

八、股东大会召开期间,对于干扰股东大会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时间:2021年12月29日下午14:00点地点:重庆市南岸区南滨路东原1891D馆4楼会议室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主持人:董事长会议出席人员: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公司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须知和大会出席情况

二、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推选计票、监票人2名

三、会议议案审议:

1、审议《关于公司为联营企业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2、审议《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四、审议上述议案、股东发言及回答股东问题

五、议案表决,总监票人宣布上述议案表决结果

六、宣读本次股东大会决议,签署相关文件

七、见证律师宣读本次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八、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一

关于公司为联营企业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为联营企业提供共计10,000万元的融资担保额度(包括银行贷款担保和其他对外融资担保)。具体担保额度如下:

序号担保对象(联营公司)担保额度(万元)
1成都德信东毅置业有限公司10,000
合计10,000

上述融资担保形式主要为联营企业股东为联营企业融资提供相应持股比例保证担保,同时联营企业各方股东所持股权提供质押担保以及联营企业自身所拥有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提供抵押担保。上述额度仅为最高担保额度(担保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成都德信东毅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德信”)

注册资本:12,000万元

注册地址:成都市青白江区城厢镇大南街70号附10号

成立时间:2021年06月24日

法定代表人:孙星星

主要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

股东情况:成都德信为公司子公司成都东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之联营企业,持股比例为49.23%。

截止2021年09月30日,成都德信未经审计的总资产19,606.02万元,净资产11,236.63万元,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884.13万元。

成都德信负责成都青白江区绣川河以北、青白江大道以东QBJP2020-10(252)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开发建设,土地面积合计42,947.20平方米,容积率1.5,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

二、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将根据联营企业发展需求,按照相应持股比例提供其所需且合理的担保并承担相应担保责任。该担保额度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核定的担保额度内,公司将根据具体担保事宜与联营企业及相关方签订协议,具体发生的担保等进展情况,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进行披露,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如有新增或变更的除外。在相关协议签署前,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相关方要求在担保的额度范围内调整担保方式并签署担保文件。前述融资及担保尚需相关方审核同意,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担保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以实际担保文件签署之日起计算起三年内有效。

请各位股东审议。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二○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议案二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各位股东:

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董监高责任险,方案主要内容如下:

1、投保人: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 万元/年(具体金额以保单为准)

4、保险费用:不超过人民币 70万元/年(具体金额以保单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

公司现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公司经营层负责办理公司和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公司;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如市场发生变化,则根据市场情况确定责任限额、保费总金额及其他保险条款;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理赔等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请各位股东审议。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二○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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