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代码:600562 公司简称:国睿科技
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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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 重要提示.................................................................. 3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 3
三、 重要事项.................................................................. 8
四、 附录.....................................................................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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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周万幸、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靖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毛勤保
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 2,305,566,183.64 1,804,637,847.73 27.76%
归属于上市公司 1,592,735,527.12 1,025,624,200.85 55.29%
股东的净资产
年初至报告期末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比上年同期增减(%)
(1-9 月) (1-9 月)
经营活动产生的 -120,153,336.25 -75,812,090.66 -58.49%
现金流量净额
年初至报告期末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比上年同期增减
(1-9 月) (1-9 月) (%)
营业收入 704,286,525.71 605,408,679.78 16.33%
归属于上市公司 133,197,560.96 106,239,375.01 2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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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 130,599,490.50 104,121,724.28 25.43%
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
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 12.63 11.53 增加
收益率(%) 1.10 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 0.28 0.23 21.74%
(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 0.28 0.23 21.74%
(元/股)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金额 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 说明
项目
(7-9 月) (1-9 月)
-16,257.96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
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
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 120,360.00 2,491,917.00
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
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
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
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
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
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
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
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
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
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
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
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
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
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 743,013.70 743,01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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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
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
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
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
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
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
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
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
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
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
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
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
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
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
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
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
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
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
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
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
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
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
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
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
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
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
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
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
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 -74,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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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
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所得税影响额 -205,307.42 -546,602.28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税后)
合计 658,066.28 2,598,070.46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总数(户) 24,164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期末持股数 比例 持有有限售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性质
(全称) 量 (%) 条件股份数 股份状态 数量
量
中国电子科技 126,754,884 26.48 44,021,124 国有法人
集团公司第十 无
四研究所
国睿集团有限 91,043,755 19.02 91,043,755 国有法人
无
公司
宫龙 19,837,854 4.14 境内自然
无
人
全国社保基金 12,852,000 2.68 未知
未知
一零八组合
中国建设银行 11,620,453 2.43 未知
股份有限公司
-鹏华中证国 未知
防指数分级证
券投资基金
中华联合财产 10,149,360 2.12 4,806,151 国有法人
保险股份有限
未知
公司-传统保
险产品
南京紫金资产 7,754,705 1.62 未知
未知
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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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设银行 6,574,900 1.37 未知
股份有限公司
-富国中证军 未知
工指数分级证
券投资基金
香港中央结算 5,055,753 1.06 未知
未知
有限公司
南方工业资产 4,806,151 1 4,806,151 国有法人
管理有限责任 未知
公司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 股份种类及数量
量 种类 数量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 82,733,760 82,733,760
人民币普通股
十四研究所
宫龙 19,837,854 人民币普通股 19,837,854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八组合 12,852,000 人民币普通股 12,852,00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11,620,453 11,620,453
司-鹏华中证国防指数分 人民币普通股
级证券投资基金
南京紫金资产管理有限公 7,754,705 7,754,705
人民币普通股
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6,574,900 6,574,900
司-富国中证军工指数分 人民币普通股
级证券投资基金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 5,343,209 5,343,209
人民币普通股
限公司-传统保险产品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5,055,753 人民币普通股 5,055,753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555,809 4,555,809
前海开源中航军工指数分 人民币普通股
级证券投资基金
张敏 3,297,215 人民币普通股 3,297,215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 国睿集团有限公司为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四研究所的全资子
行动的说明 公司。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
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
况表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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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一) 资产负债表项目
项目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增减幅度 说明
本期在执行项目增加,
存货 946,331,448.94 632,197,202.43 49.69% 未到合同结算点致建造
合同存货增加
本期闲置募集资金购买
其他流动资产 141,610,271.44 1,010,696.16 13911.16%
理财产品 1.4 亿元所致
本期脉冲功率技术研究
在建工程 2,468,621.51 1,503,462.72 64.20%
中心二期工程增加
短期借款 80,000,000.00 120,000,000.00 -33.33% 本期偿还到期银行借款
本期重大仪器专项未拨
其他应付款 16,051,969.92 1,719,812.06 833.36% 付合作单位款项增加所
致
本期实施 2015 年度利润
股本 478,731,322.00 257,061,566.00 86.23% 分配方案股票股利分配
及非公开发行股票所致
本期非公开发行股票资
资本公积 495,269,118.95 21,336,433.74 2221.24%
本溢价
(二) 利润表项目
项目 2016 年 1-9 月 2015 年 1-9 月 增减幅度 说明
应交增值税增长致相关
营业税金及附加 4,453,672.13 2,299,519.70 94%
税金及附加增加
主要系本期研发费用增
管理费用 77,554,847.21 57,577,205.78 35%
加所致
本期银行贷款利息及票
财务费用 5,251,446.29 1,777,800.01 195% 据贴现利息支出增加所
致
本期应收款坏账准备减
资产减值损失 -6,460,239.54 4,682,949.98 -238%
少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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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6 年 1-9 月 2015 年 1-9 月 增减幅度 说明
本期闲置募集资金理财
投资收益 743,013.70 100%
收益
所得税费用 29,302,507.65 21,162,660.61 38% 本期利润总额增加所致
(三) 现金流量表项目
项目 本期数 去年同期数 增减幅度 说明
支付的各项税费 93,012,792.06 48,074,409.20 93.48% 本期支付税款增加
取得投资收益收 本期闲置募集资金购买
743,013.70 100.00%
到的现金 银行理财产品收益
收到其他与投资
60,000,000.00 100.00% 本期赎回银行理财产品
活动有关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
60,000,000.00 40,000,000.00 50.00% 本期新增短期借款
现金
去年同期投资哈尔滨地
投资支付的现金 1,350,000.00 -100.00%
铁项目公司
支付其他与投资 主要系本期闲置募集资
200,010,500.00 100.00%
活动有关的现金 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吸收投资收到的 本期非公开发行股票收
491,500,000.00 100.00%
现金 到投资款
主要系本期增加收到证
券公司返还代扣股利个
收到其他与筹资
16,483,367.55 100.00% 人所得税及调整收回银
活动有关的现金
行票据保证金现金流量
项目所致
偿还债务支付的
100,000,000.00 100.00% 本期归还到期短期借款
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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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本期数 去年同期数 增减幅度 说明
分配股利、利润或
本期现金分红及支付贷
偿付利息支付的 57,536,932.35 44,300,422.78 29.88%
款利息增加所致
现金
主要系本期增加支付证
券公司返还代扣股利个
支付其他与筹资
43,771,198.01 1,285,925.63 3303.87% 人所得税及调整支付银
活动有关的现金
行票据保证金现金流量
项目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子公司与关联方签订联合投标并共同投资
事项概述:公司的子公司南京恩瑞特实业有限公司与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四研究所、
南京轨道交通系统工程有限公司等关联方及其他有关单位签订联合投标协议,如果联合体成功中
标,联合体各方将与福州市城市地铁有限责任公司联合出资设立项目公司,恩瑞特拟出资金额不
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参股项目公司的比例不超过 2%。项目公司负责机电设备部分的投资、融
资、建设和本项目全线的运营维护。
关于该事项的临时公告查询索引: 2016 年 6 月 7 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关于子公司与关联方签订联合投标并共同投资协议的公告》(编号:
2016-019);2016 年 9 月 24 日《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联合投标项目中标候选人排
名公示的公告》(编号:2016-019)。
2、子公司与关联人共同对外投资
2015 年 1 月 27 日公司披露了《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与关联人共同对外投资的
公告》(编号:2015-003 号),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南京恩瑞特实业有限公司与中国电子科技集团
公司第十四研究所、南京轨道交通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铁路建设有限公司、北京城
建中南土木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长春轨道客车股份有限公司组成了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四
研究所联合体,共同投标哈尔滨地铁集团哈尔滨市轨道交通 2 号线一期工程投资、建设、运营、
股权转让(BOT)项目(简称哈尔滨项目)。十四所联合体将组建项目公司,负责哈尔滨项目的建
设及运营。恩瑞特拟投资参股项目公司,参股比例为 0.5%,投资总额约为人民币 3000 万元(不
超过 3500 万元)。
恩瑞特与联合体其他单位于 2015 年 6 月签订了投资协议,恩瑞特参股比例 0.5%,投资总额
为 2700 万元,根据项目进展分期投入。截止 2016 年 9 月 30 日,恩瑞特已支付投资款 135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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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公司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如未能及 如未能
是否 是否
承诺时 时履行应 及时履
承诺 承诺 有履 及时
承诺背景 承诺内容 间及期 说明未完 行应说
类型 方 行期 严格
限 成履行的 明下一
限 履行
具体原因 步计划
与重大资产 解决 十四 见后附承诺内容 1 承诺日 是 是 / /
重组相关的 同业 所、 期:2013
承诺 竞争 国睿 年4月
集团 12 日
有限
公司
解决 中国 见后附承诺内容 2 承诺日 是 是 / /
同业 电子 期:2013
竞争 科技 年4月
集团 12 日
公司
解决 十四 见后附承诺内容 3 承诺日 是 是 / /
同业 所、 期:2013
竞争 国睿 年4月
集团 12 日
有限
公司
与再融资相 其他 全体 见后附承诺内容 4 承诺日 是 是 / /
关的承诺 董 期:2016
事、 年1月
高级 31 日
管理
人员
其他 中国 见后附承诺内容 5 承诺日 是 是 / /
电子 期:2016
科技 年1月
集团 31 日
公
司、
十四
所
其他承诺 其他 中国 见后附承诺内容 6 承诺时 是 是 / /
电子 间:2016
科技 年6月
集团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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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承诺内容 1:
承诺方:十四所、国睿集团有限公司
承诺内容:1、本所及国睿集团有限公司确认自身及所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及其他控制的企业
目前在中国境内外未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自营、受托经营等方式从事或参与与贵公
司主营业务相同、相近、相似或对贵公司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
活动。本所及国睿集团有限公司在此承诺及保证将不会并促使所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及其他控制
的企业不会:
(1)于将来的任何时间内,单独或与他人共同以任何形式,以直接或间接等任何方式,包括
(但不限于):自营、受托经营、投资(控股或参股)、合资经营、合作经营或其他方式经营或
为他人经营或参与、从事或协助从事或参与任何与贵公司本次资产重组完成后主营业务相同、相
近、相似或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任何业务或活动;
(2)向任何主营业务与贵公司本次资产重组完成后主营业务相同、相近、相似或直接或间接
构成竞争关系或可能构成竞争关系的任何企业、组织、机构或个人提供技术、供销渠道(网络)
和客户信息等商业秘密;利用作为贵公司控股股东的特殊身份和地位,促使贵公司董事会或股东
大会作出有损贵公司合法权益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议》;
(3)以其他方式介入(不论直接或间接)任何与贵公司本次资产重组完成后主营业务构成竞
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2、如本所及国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及其他控制的企业发现任何与贵公司主
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新业务机会,将立即通知贵公司,并保证贵公司或其附
属企业对该等业务机会的选择权。
3、如本所及国睿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及其他控制的企业拟向第三方转让、出
售、出租、许可使用或以其他方式转让或允许使用将来其可能获得的与贵公司主营业务构成或可
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相竞争的新业务、资产或权益,本所及国睿集团有限公司保证贵公司或其附属
企业对该等新业务、资产或权益的优先受偿权。
4、如贵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有意开发与其主营业务相关的新业务或项目,除本所及国睿集团有
限公司所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及其他控制的企业在当时已从事或参与的业务或项目外,本所及国
睿集团有限公司将不会,且将促使其全资、控股子公司及其他控制的企业不会从事或参与与贵公
司该开发业务或项目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业务和项目。
5、本所及其国睿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及其他控制的企业不会:单独或连同任
何其他人士,通过或作为任何人士、机构或公司的经理、顾问、雇员、代理人或股东,在与贵公
司或贵公司附属企业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情况下,故意地游说或唆使任何曾与贵公司或贵公司
的附属企业进行业务的人士、机构或公司,或任何正与贵公司或贵公司的附属企业协商的人士、
机构或公司,使其终止与贵公司或贵公司的附属企业进行交易;或减少该等人士、机构或公司通
常与贵公司或贵公司的附属企业进行的业务数量。
不论故意如否,若违背上述承诺及保证,本所及国睿集团有限公司愿依法承担由此所引发的
一切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经济赔偿责任。
承诺内容 2:
承诺方: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
承诺内容:1、中国电科将按照证监会、国资委的有关要求,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增强上市公
司核心竞争力,支持上市公司通过技术创新、资产重组等多种途径,不断做强做优,并按照加强
产业集中度及主业发展要求,推动现有上市公司资源优化整合,不断提高资源配置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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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实施行业整合和产业升级时,中国电科将坚持以下四个原则:一是有利于促进国有资产
保值增值,符合中国电科“二次腾飞”战略和产业布局,提升各业务板块的竞争力;二是有利于
维护上市公司的独立性,提高上市公司的质量和核心竞争力;三是确保业务调整过程合法合规,
切实维护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四是业务调整符合市场化原则,有利于维护各类投资者合法权益,
使中小股东分享上市公司快速发展的成果。
3、本着充分保护重组后高淳陶瓷全体股东利益的角度出发,中国电科将公允地对待各被投资
企业,不会利用国有资产管理者地位,做出不利于高淳陶瓷的安排或者决定。
4、本次重组完成后,为从根本上避免和消除关联企业侵占上市公司的商业机会和形成同业竞
争的可能性,中国电科将加强业务规划和整合,促进行业整合和技术优化升级,进一步明确所属
各企业在产品定位及应用领域的分工。
5、针对重组后高淳陶瓷和四创电子雷达类产品因具有相似性、存在潜在同业竞争的情况,中
国电科承诺按照国家国有经济战略性结构调整的战略布局,按照相关方针政策,本着维护上市公
司中小股东利益和业务调整合法合规的原则,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定向增发(现金)收购资产、资
产置换、并购重组、吸收合并等方式,将上述两家上市公司之间相似的业务纳入到同一上市公司
平台发展运作,消除存在同业竞争的可能性。中国电科承诺在本次高淳陶瓷重组完成后 3 年内制
订上述业务整合的具体操作方案,重组完成后 5 年内实施完成业务整合。
6、中国电科若因直接干预有关下属单位的具体生产经营活动而导致同业竞争,并致使重组后
高淳陶瓷受到损失的,将承担相关责任。如发现有同重组后高淳陶瓷主营业务相同或类似的情况,
中国电科将加强内部协调与控制管理,确保重组后高淳陶瓷健康、持续发展,不会出现损害高淳
陶瓷及其公众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7、中国电科充分尊重重组后高淳陶瓷及其他所属各单位的独立法人地位,不干预其采购、生
产和销售等具体经营活动。对于重组后高淳陶瓷在今后经营活动中与中国电科及其下属企业发生
的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中国电科将促使此等交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的有关
规定和公司章程履行相关程序,按照正常的商业条件和市场规则进行,并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8、在中国电科与高淳陶瓷存在实际控制关系期间,本承诺为有效之承诺。
注:对于上述第 5 项承诺,公司于 2016 年 6 年 24 日召开的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豁免公司实际控制人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的议案》,豁免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履行
该承诺。具体内容详见 2016 年 6 月 7 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上的《关于豁免公司实际控制人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的公告》(编号:2016-021)、2016 年
6 月 25 日《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编号:2016-032)。
承诺内容 3:
承诺方:十四所、国睿集团有限公司。
承诺内容:一、本所、国睿集团有限公司及双方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或双方拥有实际
控制权或重大影响的公司(不包括重组后的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以下简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