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面确认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关于下属公司拟参与投资设立绿能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如下书面确认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有利于加快公司的战略布局与发展。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审计委员会委员:叶小杰、程文文、周闽2022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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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钨业:审计委员会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书面确认意见 (下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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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09-29 |
书面确认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关于下属公司拟参与投资设立绿能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如下书面确认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有利于加快公司的战略布局与发展。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审计委员会委员:叶小杰、程文文、周闽2022年9月28日 |
附件:公告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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