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46 证券简称:山煤国际 公告编号:临2022-015号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8日以送达、传真和邮件形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于2022年4月28日在太原市长风街115号世纪广场B座4层会议室以现场加网络视频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7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钟晓强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监事会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已按规定认真审核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全部内容,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各项规定;
2、《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本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有关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决定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5.67元(含税),截至公告日,公司总股本1,982,456,14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106,508,771.38元(含税),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2022年度。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关于现金分红事项的决策程序履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满足股东的合理回报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本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追加确认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额部分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资产减值和财务状况,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分析和测算,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合计162,916.58万元。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的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事项。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监事津贴的议案》
公司监事如在公司任其他职务,按照所在岗位予以支付津贴,如不在公司任其他职务,不予支付专门的监事津贴。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向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子公司出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已按规定认真审核了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全部内容,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各项规定;
2、《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正文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本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
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 7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