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546 公司简称:山煤国际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
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本报告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山煤国际 | 600546 | 中油化建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姓名 | 钟晓强 | 韩鹏 |
电话 | 0351-4645546 | 0351-4645546 |
办公地址 | 山西省太原市长风街115号 | 山西省太原市长风街115号 |
电子信箱 | smzqb@shanxicoal.cn | smzqb@shanxicoal.cn |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总资产 | 46,591,082,004.99 | 48,335,260,104.50 | 48,335,260,104.50 | -3.6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8,068,627,606.41 | 5,497,942,338.38 | 5,497,942,338.38 | 46.76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 |
(1-6月) | 调整后 | 调整前 | 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97,759,060.42 | 779,071,896.71 | 748,379,260.59 | 53.74 |
营业收入 | 19,821,604,668.25 | 20,629,369,844.06 | 20,779,360,796.89 | -3.9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506,134,995.52 | 330,796,797.69 | 281,402,657.33 | 53.0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556,120,553.83 | 326,957,991.30 | 292,354,020.69 | 70.09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8.80 | 6.11 | 5.56 | 增加2.69个百分点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6 | 0.17 | 0.14 | 52.94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6 | 0.17 | 0.14 | 52.94 |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止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51,742 | |||||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 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 |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60.43 | 1,198,006,182 | 0 | 质押 | 567,210,000 |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二组合 | 未知 | 3.63 | 71,881,096 | 0 | 未知 | |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1.50 | 29,685,271 | 0 | 未知 | |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国有法人 | 1.07 | 21,215,800 | 0 | 未知 | |
许昌均 | 境内自然人 | 0.87 | 17,200,000 | 0 | 未知 | |
李军 | 境内自然人 | 0.70 | 13,900,000 | 0 | 未知 | |
张淑青 | 境内自然人 | 0.70 | 13,800,000 | 0 | 未知 | |
杨泉 | 境内自然人 | 0.49 | 9,749,483 | 0 | 未知 |
刘鹏 | 境内自然人 | 0.40 | 8,028,100 | 0 | 未知 | |
上海臻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境内自然人 | 0.39 | 7,636,502 | 0 | 未知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未知上述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所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未涉及 |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名称 | 简称 | 代码 | 发行日 | 到期日 | 债券余额 | 利率(%) |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 | 18SMGJY1 | 150902 | 2018年11月29日 | 2021年11月29日 | 200,000 | 8.10 |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不适用
主要指标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资产负债率 | 76.14 | 79.37 |
本报告期(1-6月) | 上年同期 | |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 | 4.85 | 4.35 |
关于逾期债项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9年上半年,我国经济增长保持韧性,继续运行在合理区间,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稳步推进,煤炭市场整体运行呈平稳态势,煤炭供需关系相对宽松。
报告期内,公司始终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狠抓“三基建设”,推进“五个全面”,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措施,认真落实振兴崛起“新三年”的各项工作部署,上半年各项工作扎实、有序、有效推进,运营质量持续改善。报告期内,公司围绕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重点开展了如下工作:
(一)坚持防控结合,安全工作保持稳定
一方面,公司落实“安全环保零容忍”要求,牢固树立“安全为天”发展理念,坚持“治理大隐患、预防大事故”,扎实推进三级隐患排查治理销号清单管理制度,狠抓安全标准化建设和安全重点管控;另一方面,公司制定出台了环保管理“十不准”,加强生态环保管理考核,推动各级环保责任全面落实,积极推动环保项目的提标改造工作,报告期内,52项提标改造项目已竣工验收。同时,公司在贸易业务方面,提高了客户准入和授信效率,加强业务的全程监管,加大了自产煤销售风控力度,坚决杜绝贸易风险的发生。
(二)强化生产组织,确保成本有效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全力强化生产组织和精益管理,一方面,坚持“一矿一策,分类指导”的原则,通过优化劳动组织,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的应用,提高矿井的生产效率;另一方面,公司聚焦煤矿成本管理,引深管理会计,实现了成本管控数据的可视、可查、可控,深入推进成本的领先战略,公司精益管理提质增效,效果明显。
上半年,公司实现原煤产量1829.96万吨,较去年同期增加142.94万吨,增幅为8.47%。煤炭开采业务实现营业收入63.00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5.68亿元,增幅为9.91%。
(三)优化营销策略,推进贸易业务改革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优化营销战略,进一步提升了营销创效能力。一方面,公司坚持销贸联动,在开展自产煤发运进港的同时,协同推进自产煤销售工作,另一方面积极培育优质业务,坚持大客户战略,与海螺水泥、攀钢等优质客户的合作关系也得到了巩固和深化;同时,公司改革业务机制,鼓励各业务单位市场化运营,充分激发基层自主创收创效的动力,稳步恢复和优化了业务的规模。
上半年,公司贸易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35.21亿元,比去年同期减少13.76亿元,降幅为9.24%。
(四)开展股权转让,推进资产结构优化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所属贸易子公司的股权结构,盘活子公司现有资源,报告期内,公司将所属子公司辰天国贸、晋城公司、进出口公司、临汾公司、晋中公司各49%股权以及内蒙古山煤晟达39%的股权在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公开挂牌转让,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物流将所持有的天津公
司、青岛公司、日照公司、唐山公司、华东公司各49%的股权在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公开挂牌转让,财惠资本对上述十一家公司股权最终摘牌。2019年7月1日,该事项涉及的资产交割事宜已经全部办理完毕。本次挂牌转让完成后进一步完善了所属贸易公司法人治理机制,激发了企业的活力。
(五)深化改革创新,内生动力持续增强
报告期内,公司实施“自我考评、严格考核”的绩效考核改革,建立了“自下而上与自上而下”相结合的全新的绩效考核体系与考核模式;配套深化人事用工和薪酬分配改革,规范劳动用工,管理岗位竞争上岗,强化工资总额管理,推行生产经营单位班子薪酬依据经营目标自主确定、上不封顶;另外,公司还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太行海运、长治新视界照明两个试点正在稳步推进。
(六)扎实推进党建,引领企业健康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高标准高质量开展了“改革创新、奋发有为”大讨论,精心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持把主题教育作为当前最大的政治任务,认真落实中央、省委的部署和要求,制定实施方案;与此同时,公司不断完善“三个体系”,不断引深“三基建设”,强化基层党组织“四个功能”的发挥,把“抓安全、降成本、增效益、控风险”作为基层党组织工作的落脚点和出发点,推动了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1、新金融工具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7年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 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 (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简称“新金 融工具会计准则”),要求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 具系列准则,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自2019年1月1日起,公司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 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原分类为“可 供出售金融资产”,依据新金融工具准则规定,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并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 益,报表列示在“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根据新金融工具
准则,对2019年年初数调整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18年12月31日 | 2019年1月1日 | 调整数 |
合并资产负债表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398,599,404.51 | -398,599,404.51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398,599,404.51 | 398,599,404.51 | |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2、新财务报表格式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的影响如下:
(1)资产负债表
将资产负债表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 “应收账款”;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 据”和“应付账款”。
资产负债表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原列报报表项目及金额 | 新列报报表项目及金额 | ||
2018年12月31日 | 2018年12月31日 | |||
合并资产负债表 |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 4,158,375,797.68 | 应收票据 | 1,193,554,171.94 |
应收账款 | 2,964,821,625.74 | |||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 7,492,710,150.76 | 应付票据 | 4,726,332,048.50 | |
应付账款 | 2,766,378,102.26 | |||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 1,127,745,422.94 | 应收票据 | 747,001,293.10 |
应收账款 | 380,744,129.84 |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 5,797,695,519.70 | 应付票据 | 3,937,000,000.00 |
应付账款 | 1,860,695,519.70 |
(2)利润表
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填列)”。新增项目“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新增项目“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3)现金流量表
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3、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企业对2019年1月1日至该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该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按照该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该准则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
执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对公司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4、债务重组
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企业对2019年1月1日至该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该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按照该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该准则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
由于财政部的上述规定,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处理。
执行《债务重组准则》对公司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公司执行上述规定,仅对公司财务报表相关列报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也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