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董事、监事选举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和第十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和第十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已经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完整履行了提名、公告候选人简历等程序。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股东代表监事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独立董事(签字):王兴学
王秋红
王 牮
二○二二年七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