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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赛股份: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8-20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1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表:

序号本次修订前本次修订后
1第五条 公司住所:新疆博州第五师双河市荆楚工业园区迎宾路17号; 邮政编码:833400。第五条 公司住所:新疆博州第五师双河市荆楚工业园区迎宾路17号; 邮政编码:833408。
2第八十五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根据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 ……第八十五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 股东大会就选举两名以上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应实行累积投票制。 ……
3第一百一十七条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3%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并经股东大会选举决定。第一百一十七条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并经股东大会选举决定。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特此公告。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8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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