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39 证券简称:ST狮头 公告编号:临2021-016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昆汀科技向浦发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杭州昆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汀科技”)。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金额:昆汀科技拟向浦发银行申请最高额度不超过等值人民币贰仟伍佰万元整的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外币),公司拟为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本次担保前未向其提供过担保。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是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了补充公司控股子公司昆汀科技的流动资金,满足其日益扩大的业务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昆汀科技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钱塘新区支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申请贷款,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情况介绍
公司控股子公司昆汀科技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钱塘新
区支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申请贷款,贷款的最高额度不超过等值人民币贰仟伍佰万元整,贷款授信期一年,贷款品种为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外币),贷款单笔期限为三个月,外币贷款利率为2.5%左右。此笔贷款为担保贷款,公司为贷款提供信用担保、昆汀科技股东方贺兵及其妻子以个人名义为贷款提供信用担保;昆汀科技及其股东方贺兵、方林宾、刘佳东为公司对贷款的担保提供反担保。
(二)本次担保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1年2月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昆汀科技向浦发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拟为昆汀科技拟向浦发银行申请的上述贷款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对外担保总额度为2500万元(本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的6.10%;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度为2500万元(本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的6.10%;除上述为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外,公司不存在对下属公司以外的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杭州昆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方贺兵
成立日期:2012-3-8
注册资本:1276.5957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白杨街道科技园路2号5幢12层1208-1211单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品牌管理;企业形象策划;软件开发;专业设计服务;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宠物食品及用品批发;宠物食品及用品零售;日用品批发;日用品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软件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家用电器销售;母婴用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保健食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互联网信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以下数据源于昆汀科技公告):
项目 | 2019年度(经审计) | 2020年半年度(未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141,976,738.81 | 167,736,264.66 |
负债总额 | 38,971,956.49 | 50,311,647.67 |
资产负债率(%) | 27.45% | 29.99% |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03,004,782.32 | 118,233,446.30 |
营业收入 | 265,608,594.00 | 156,586,970.70 |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9,161,963.80 | 15,228,663.98 |
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3.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昆汀科技及其股东方贺兵、方林宾、刘佳东为太原狮头股份有限公司对贷款的担保提供反担保,主要内容为:
1.昆汀科技愿意为公司和浦发银行签署的上述保证合同项下的保证义务出具反担保(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保证范围:用以支付狮头股份因此产生或可能发生的因履行保证责任被浦发银行要求支付的贷款本金及其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保证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浦发银行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浦发银行要求狮头股份需补足的保证金等。除此之外,以及为追偿狮头股份损失所发生的律师费、诉讼费等一切费用。
2.方贺兵、方林宾、刘佳东愿意为公司和浦发银行签署的上述保证合同项下的保证义务出具反担保(按其在昆汀科技的持股比例承担不可撤销的按份共同保证责任),保证范围:用以支付狮头股份因此产生或可能发生的因履行保证责任被浦发银行要求支付的贷款本金及其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保证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浦发银行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浦发银行要求狮头股份需补足的保证金等。除此之外,以及为追偿狮头股份损失所发生的律师费、诉讼费等一切费用。保证限额为:上述保证范围未还贷款本金对应利息及相关费用的合计总额的46.92%。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此次昆汀科技向浦发银行贷款及公司在贷款额度内提供担保,可以有效解决昆汀科技资金需求问题,支持子公司业务发展及经营资金需求,满足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有利于控股子公司稳步拓展市场;有利于公司整体的健康发展。同时被担保方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有控制权,经营稳定;且昆汀科技及其股东方贺兵、方林宾、刘佳东为公司对本次贷款的担保提供反担保,公司本次担保行为风险可控,不存在影响公司业务和经营独立性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良影响。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本次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的需要,是充分、合理的,被担保方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有控制权;且昆汀科技及其股东方贺兵、方林宾、刘佳东为公司对本次贷款的担保提供反担保,公司本次担保行为风险可控,不存在影响公司业务和经营独立性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良影响,因此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的独立意见: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是满足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的需要,是充分、合理的。同时被担保方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有控制权,经营稳定;且昆汀科技及其股东方贺兵、方林宾、刘佳东为公司对本次贷款的担保提供反担保,公司本次担保行为风险可控,不存在影响公司业务和经营独立性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良影响,因此我们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对外担保总额度为2500万元(本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的6.10%;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
的担保总额度为2500万元(本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的6.10%;除上述为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外,公司不存在对下属公司以外的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1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