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狮头股份”)第八届董事会于2021年1月18日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十三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管薪酬标准调整的议案》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二、 审议通过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1年1月19日